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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曲一名村支书贪污扶贫款获刑5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9:32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本报8月16日讯 (记者 郭卫艳 见习记者 辛戈) 一村支书竟利用职务之便,将用于扶贫的款项据为己有。今日,王源元被阳曲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源元原是阳曲县泥屯镇龙泉村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2004年,市扶贫开发领导组为龙泉村拨付扶贫款,用于村里打井。王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发票共计5万余元。除支付虚开发票方的税款1383.2元外,其余全部被王源元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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