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打黑第一案宣判21人获刑 3人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8日03: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武汉八月十七日电(记者 全安华)中国公安部督办案件、武汉打黑第一案,今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军等二十二名被告人在一审判决中二十一人获刑,三人死刑、二人死缓。

  据武汉公安机关调查,二00三年初,张成义向手下李军承诺五十万元人民币酬金谋杀仇家。同年四月十一日晚,李军伙同孙军及邢国斌在武汉一家机械化公司宿舍内将正在赌博的仇家穆仁刚枪杀。事后张成义未兑现当初对李军的承诺,李军便暗起杀心联合张成义对手潘某,要价一千万元人民币将张成义枪杀。

  二00五年九月九日凌晨,李军将张成义骗至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附近见面后,持枪朝张成义头部连开四枪,致其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后,李军、李光辉等人先后两次从潘某处获款七百万元。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在侦查张成义被枪杀案时,发现李军有重大嫌疑。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李军被抓获。随后,李光辉等人落网。二00六年三月,警方又一举将陈忠桥等人抓获。至此,李军、李光辉黑社会团伙成员几乎全部被捕,收缴枪支十余支,追缴赃款七百余万元。

  据武汉检察机关介绍,盘踞武汉的黑老大张成义,为了控制武汉各大赌场,除掉对手,勾结李光辉并吸纳李军及其手下孙军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大肆购买运输军用枪支,购买车辆。对成员分别实行“发放工资、奖金”和“一案一酬”两种管理模式,并以集中住宿、组织旅游、发放工资等方式,对团伙成员予以控制、指挥。还制定了对参与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手下予以重奖、绝对服从“黑老大”的组织纪律。

  该组织成员李军等人在一九九八年二月至二00四年六月期间,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嫌杀人、绑架、非法运输枪支弹药和赌博、控制布匹运输批发 、建筑工地开发“吃黑”等重大恶性案件二十余起,枪杀五人,另致一人重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今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公开对李军等二十二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李军、孙军、陈中桥三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另外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十七名涉案人员中有十六人被分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一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至此,这个在武汉为恶时间长、组织结构严密、涉及多起枪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摧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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