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建设局原副局长徐霞飞受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欧阳晶 黄文琴

  徐霞飞,江西省九江市建设局原副局长,7月31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徐霞飞于2002年12月至2007年4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20万元,为他人在招标过程中顺利中标、施工过程中协调关系及拨付工程款等方面给予关照。

  在纪检部门找其谈话期间,徐霞飞深刻剖析了自己走向堕落的思想根源。

  这些天来,通过大家耐心细致的规劝和教育,我解开了思想疙瘩,放下了心理包袱。我全面深刻地查找了四年多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下了这份检讨书。

  当一个个违纪违法事实摆在自己面前时,我既感到惊讶,更感到可耻!我走到今天这一步,真的对不起党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市委、市政府对我的信任,对不起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对我的期望。

  分析我走上堕落道路的原因,一是受错误思想的支配。我从2002年12月底调任九江市建设局副局长以来,逐渐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学之甚少,还认为自己工作30多年,非但事业停滞不前,而且和财富也没沾上边。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我放松了自我约束,放纵于现实生活。因此,我一开始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在逢年过节所送的红包、礼金、礼品时,在思想上就没有设置防线,甚至感觉当今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随大流总没错。

  二是缺乏正确的世界观改造。自从工作和生活环境改变后,我对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认识逐渐淡薄,可以说没有更多地去思考应如何为党的事业奋斗、为人民群众服务,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等问题,而是从县城调到九江市的那一天起,就有了要去掉自己身上乡土气息的想法。从2003年起,我开始接受购物券和红包、礼金为自己包装。

  记得我原来在县城工作时,西服是做的,一套仅花100余元,而到九江市建设局任副局长后,买一套西服就花了1800元。讲究完穿着,我开始考虑住房的问题了,可买

商品房仅靠自己的工资收入是很难实现的,于是,我就有了找机会收受贿赂的想法。

  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并非偶然。我在九江市建设局工作期间,整天“浮在上面”,忙于各种会议和事务性工作,没有到基层、到群众中去倾听呼声、了解疾苦。在这种状态下,又怎么能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呢?同时,我在工作期间也没有到艰苦的地方去吃苦和磨炼自己。我任副局长期间,工作就是上班坐办公室,出门有车坐,找下属单位负责人了解了解情况,交代一下工作并提出几点要求即可,就这样把自己养懒了,养娇了,养成了官僚主义。现在想来,我这个农民的后代身上居然也有这种不良习气,真觉得很可耻。

  三是廉洁自律意识的丧失。我当时认为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送的红包、礼金,一次性金额别太大就犯不了大错误,最多就是对自己的名声有影响;收了大额现金时又心存侥幸,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万一出了问题,我不认账就没事。另外,我认为收朋友的钱不要紧。这些都是我犯下严重错误的真实心态,既是私心膨胀的具体表现,更是意志力丧失的关键所在。如果当初不抱任何侥幸心理,用坚定的意志力在思想上拒腐倡廉,那么,我今天就不可能造成这种恶果。而这种恶果已无法挽回,更令我极度痛心。

  我痛心的是,我已给自己的亲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不是一个好儿子,父亲已年过八旬,我还要他老人家为我担心;我不是一个好丈夫,妻子身体欠佳,退休在家,我却不能照顾她;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孩子们都尚未成家立业,我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配合组织和司法机关调查,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处理。在日后的生活中,做到警钟长鸣,时刻在思想上“照镜子、打扫卫生”,踏踏实实走好自己今后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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