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未规定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房是否需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8: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田雨、邹声文)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住宅是否需要规划许可?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进行二审的城乡规划法草案对此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授权省区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一审。草案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民住宅建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根据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针对这一规定,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对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住宅,是否都要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建议再作研究。有的地方则提出,对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住宅的规划许可证,是由乡镇政府核发,还是由县级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核发更为恰当,建议再作研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研究认为,这个问题以授权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为宜。城乡规划法草案二审稿据此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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