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草案明确需对外资并购进行安全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2:5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程刚 崔丽) 针对近年来国内日益增多的外资并购事件,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三审的反垄断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需对外资并购进行安全审查。

  草案二次审议稿曾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既要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按照其占有的市场份额等因素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防止形成垄断;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防止危害国家安全,本法对此应规定得更明确一些。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根据草案三次审议稿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主要包括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等三方面内容。

  此次进行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规定进行了增加和删改。增加了“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条款。

  据悉,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表决通过。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