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积累”20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6:20 中国青年报

  10年间“积累”200多万元

  在记者两赴衡阳调查中,知情人士称,几年的大肆敛财,刘家聚集了巨额财富。

  而对此问题,刘兴德与妻子彭建华供称:两人工资加单位福利,一年的收入大概5万元左右。其他是逢年过节、过生日,儿女亲属送来的礼金。以前,刘兴德常写一些文章,一年大约有三四千元的稿费。

  刘妻彭建华在调查期间清楚回忆,家中有23笔存款(不含两人的工资存折),共计财产580多万元。这些存款一部分是彭自己保管,一些放在亲戚家中。这是因为家中的存款金额大,怕以自己的名字存影响不好。

  她感叹,以前由于工资低,家里基本是收支平衡。两人调到衡阳市工作后开始略有节余。大概在1987年左右家里开始有了1万元左右的存款。在1995年以后到2006年期间,家里存款增加的幅度要大些了。现在家里有200多万存款,是1995年以来陆续积累起来的。

  一家有8处房产,300多万财产来路不明

  在与刘志勇交往密切的人被抓后,刘全家人开始商量把家庭财产转移一部分。刘兴德与爱人、女儿三人最后商定分别存到亲戚的名下,转移一部分到女婿李某名下,由女儿保管。剩余一部分存款置于刘兴德的妻子名下。

  儿子刘志勇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刘妻彭建华要女儿把准备转移到亲戚家的有关存单作登记。其女儿用一张学生作文纸记录,共计有人民币170多万元,美元4629元,欧元5000元,港币27198元。而女儿女婿则将近10年来别人送给刘兴德的一些衬衣、领带、皮鞋、酒等物品在刘家清理后用车拉走。

  彭建华称,为转移财产,她除了交给刘兴德妹妹的儿子蒋某20多万元的存折外,还给了他一个上了锁的黑色皮包,其中有一根金条和三四万元现金。后来经湖南省纪委工作人员查明,该金条上注明为149克,近3两重。

  据彭供认,全家人共有8处房产:第一套是位于衡阳市环城北路70号的财政局家属房,花了19498元购买,单位负责

装修了。第二套是衡阳市吉祥花园里的一套,花了22866元。第三、第四套房子是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财政局集资房。总计花了购房费近20万元。第5套是衡阳市国税局华新开发区的集资房,产权人为女儿。该房子花费17.5万元。刘兴德夫妇出资14.5万元。第6套房子是郊区财政局的集资房,产权人是刘志勇。夫妇只出了4000元,其余儿子自出。该房没有装修和使用。第7套房子是刘兴德名字集资的,是华新开发区的商业银行集资房,交房款17.3万元。第8套房子是衡阳市财政局院内儿媳伍娜名下的一套,是儿子儿媳的集资房。

  该8处房产中,刘兴德夫妇为儿女和自己支出购房款56万多元。

  检方指控,从1987年至案发时,刘兴德家庭全部财产总计折合人民币近922万元。其中,不动产价值折合人民币335.5万余元,动产折合人民币522.6万余元,家庭消费支出人民币63.8万余元。刘兴德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586.4万余元。其中,刘兴德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73.5万余元,家庭合法收入共计人民币193.7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19.1万余元。因此,刘兴德尚有价值人民币335.4万余元的财产其本人不能说明来源。

  两项合计,数额已达惊人地步。 本报长沙8月29日电 天明 本报记者 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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