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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涉黑副镇长案行贿者被判10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02:0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 去年9月,北京首个涉黑官员———通州区梨园镇原副镇长房广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房广成被认定的罪名中,有一条“对公司人员行贿罪”。其曾向通州一家村办企业负责人信宝山行贿近400万元钱财,通过倒卖房地产项目赚取3000余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信宝山因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被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村企经理找副镇长合作 法院查明,信宝山是通州区永顺镇果园村人。2001年6月,果园村决定搞房地产开发,并出资成立了北京蓝蔚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宝山担任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两个职务。该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开发地铁果园站南侧的24亩土地。 2002年至2003年间,“峰景佳园”住宅小区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均已办妥,准备开工建设。2003年10月,果园村进行了村干部改选,信宝山下台。新上任的村干部以村里没钱供蓝蔚恒房地产公司搞开发为由,准备将村办公司“撤销”。 信宝山得知此消息之后,找到时任梨园镇副镇长的房广成,称村里有一个24亩的房地产项目已经办完前期手续,如房愿意合作建设,至少能赚2000余万。 “索要”500万签字费用 根据信宝山提供的证词,房广成了解情况后,先是答应“各分一半”,随后又改口表示要将“峰景佳园”完全买下,并给信600万元作为“补偿”。信宝山认为这不是自己找房的初衷,便找借口离开。 几天后,房广成到蓝蔚恒房地产公司了解“峰景佳园”项目的情况,见到信宝山,表示他已跟果园村的领导谈好,以每亩66万元的价格买该项目。 信宝山得知此情况,向房“索要”500万元和一辆车。由于项目相关手续都在信宝山手中,转让必须要信宝山签字。房广成为了尽快拿到签字,答应支付该笔费用。 判决书指出,在房答应了信宝山的要求后。房广成控制的北京市通州台湖建筑公司与果园村村委会签订协议,顺利地以1700余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蓝蔚恒房地产公司及“峰景佳园”项目。后房广成将这个“手续齐全、只等开建”的地产项目,转手又以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此举令其顺利赚取3000余万元。 收受350万及一辆别克车 法院查明,2003年12月17日,房广成给了信宝山一张300万元的转账支票。随后,房先后又给了信一辆别克车和50万元转账支票。 2005年11月29日,北京警方接到举报。在对信宝山进行讯问时,信主动承认其当初在转让蓝蔚恒房地产公司和“峰景佳园”项目时,为房广成牟取利益。并在事后收受房广成给予的好处费350万元及别克车一辆。 认罪态度好从轻判10年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查明信宝山受贿事实后,经北京市高院指定,此案由石景山法院审理。庭审中,信宝山的认罪态度较好。 法院日前做出判决,认为信宝山身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鉴于信其自愿认罪且未全部占有受贿款,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链接 涉黑副镇长被判20年 北京通州区梨园镇原副镇长房广成涉黑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最大的涉黑案件。 今年45岁的房广成,曾因犯流氓罪于198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84年9月获释。房广成出狱后,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担任李老公庄党支部书记,后又升任梨园镇政府开发办主任,2001年,升任梨园镇副镇长,后兼任大马庄村党支部书记。 2005年10月,房广成作为梨园镇副镇长获评优秀共产党员。一个月后,他因涉嫌操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警方逮捕。 2007年9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认定,房广成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20年有期徒刑,其余36名涉案人员也均被判刑。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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