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纪委查处公检法16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02:05 新京报
纪委查处公检法16人 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带队,调查高玉川案,免去作伪证的现公局副局长的职务 2007年9月末,高玉川心中石头落下没多久,一条匿名短信开始在地处毛乌素大沙漠边缘的陕北小县靖边流传。短信内容是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为林业局局长高玉川开具假立功证明,让“大贪官”高玉川兔于刑事处罚。 王平的亲戚介绍,短信被发给了当地很多领导。发短信者专门买了匿名的手机卡,将上述内容四处散播。 “这是王平的政敌所为”,该亲戚介绍,当年王平和另外2人一同竞争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位子。“那两人都很有门路”,但王平凭借工作能力最终胜出。 记者从榆林市纪委得知,“公安局长伪证案”很快被举报到中央。周永康做出批示。 此后,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先后4次指示,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迅速调查处理此事。 2007年11月16日,在陕西省委政法委一副书记的带领下,陕西省检察院、省高院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靖边。 同时,榆林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组成了三个调查组对高玉川案前后事实进行重新调查。 榆林市纪委常委薛绥琦介绍,上述三个调查组分别对各自系统内的问题进行调查。最终汇总,完成一个调查报告,再由相关管辖单位纪检部门做出处理。调查报告显示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问题,除了上述榆林市检察院对高玉川取保候审后2年7个月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办案程序违法。还有“横山县检察院公诉科长柳彦生作为公诉人,没有质疑过高玉川的立功材料”。 ●横山县法院的问题,刑事审判庭庭长陈业民作为主审法官,和该院法官高崇战,刘春燕三人,没有审查立功证据真伪,并认为高玉川有悔罪表现,量刑明显错误。 ●靖边县公安局的问题,分管副局长和刑警中队长魏东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为高玉川出具立功证明材料。 2007年12月15日,榆林市纪检委召开会议,决定对高玉川案所涉公检法三个部门执法的16名干部进行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 而王平,已于今年1月2日,被靖边县委组织部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他没有收钱,他也不缺钱”。王平的一位被当地认为首富的亲戚向记者介绍,高玉川为官敢做敢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当地口碑不错,王平帮他仅仅是因为人情。 举报仍将继续 李登东说,高玉川拿走补偿款50余万,还有多数未还,他们掌握证据,还将继续举报 在和马芳斗争了5年后,高玉川于2007年11月16日被送往榆林市榆阳区看守所。6天后,法院宣判,高因贪污罪被监禁6年。 记者在靖边调查时,当地曾被胡锦涛主席三次接见的十七大代表“治沙女英雄”牛玉琴向记者介绍,“高玉川性格有点粗,但是工作很有魄力,因此得罪了很多人。有些人想趁机整倒他。” 当地另一位市人大代表也表示,高玉川人很正直,为农民办事。“李登东,马芳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 她介绍,过去靖边治沙都是用外地的树苗。高当局长后,一律购买当地农民种的树苗。外地来的树苗因为风吹干了根部,或者质次价高,高一律不要。因此得罪了当地领导的一些做树苗生意的亲戚。 高波说,他最大的骄傲是,父亲曾说他升任林业局局长,“没有花一分钱”。 而李登东、马芳等人对高玉川案并未打算作罢。李登东称,高玉川拿走了黑龙沟村的扶贫费和土地补偿款有100来万元,而不是仅仅黑龙沟村团古梁小组的16万余元。“掌握证据,还将继续举报。” 12月29日,靖边县团古梁村民对记者说,4年前高玉川所归还的那些贪污赃款,至今还没有如数分到村民手中。该村一村小组长称,高玉川退款18万元,李登东只给农民分了8万。其余他自己拿走了。 李登东承认此说法。他称,剩下的钱没分给农民,是因为自己这四五年多次上北京告状,花掉了很多钱需要报销,还要留下一部分继续上访。 李登东说,“上访成功了,拿到钱会继续分,农民也同意的。”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