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方正在西藏个别寺庙调查取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19: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日电 中国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拉萨“3•14”事件相关情况回答境外媒体提问时指出,个别的寺庙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庇护所,当前公安机关正在个别的寺庙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他并强调,现在西藏寺庙的宗教活动是正常的,生活也是正常的。

  在被问及所谓“关押僧人”的问题时,武和平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指的是寺庙或者是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国是法制国家,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来进行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中国的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人身权利等严重犯罪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武和平并介绍,根据宪法精神,中国制定了宗教事务条例,第40条有明确规定,这个规定也讲,利用宗教来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这个主管部门就是政府的宗教事务部门。

  “我之所以给诸位援引以上述法律说明,我主要说明在执法机关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也没有法外的领地,”武和平说。

  武和平并说,个别寺庙少数僧人杀人放火、触犯刑律,即便在中国的封建社会,还要制定“剥黄正法”来给予处罚,“那么,在座的诸位,我们法制国家的公民,也会理解到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

  武和平说,目前宗教事务部门进入个别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靠寺庙的活佛进行教育。作为宗教清静之地,应该继承佛法、慈悲为怀,其中把杀戮作为最大的戒律。通过这些教育,使少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僧人主动坦白自首、讲清自身的问题。

  武和平指出,这也是包括大量佛教徒在内的僧众和广大群众的要求,更是被害人以及他们的亲属和社会公众的强烈要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使宗教活动恢复正常。所以,当前公安机关正在个别的寺庙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我刚从西藏回来,所以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寺庙的宗教活动是正常的,生活也是正常的,”武和平强调。(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