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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银副总挪用2.6亿 案发后四处求神拜佛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3日06: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海口中级人民法院 夏鼎钧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夏鼎钧受审 本案导读: 这是一起震惊椰岛的金融大案。2007年2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夏鼎钧贪污公款1800余万元,挪用公款2.6亿余元,同案被告人张杏元贪污公款1800余万元。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夏鼎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张杏元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夏鼎钧、张杏元均不服,向海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1月23日,海南省高级法院开庭二审。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当日没有作出判决。 求神也没用,夏鼎钧还是站到了法庭的被告人席上 贪污公款1800余万元,挪用公款2.6亿余元 案发后,他四处求神拜佛 壹 十幢别墅送他人 1988年9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批准,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银公司)成立,其股东为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国有企业,出资4000万元)、中国金融学院(中国人民银行下属学院,出资4000万元)、中国银行北京信托咨询公司(国有企业,出资100万美元,后撤资退股)。业务经营范围为信托存贷款、投资,委托存贷款、投资,有价证券等金融业务。 海南华银公司采取南北分治的管理方式从事金融经营活动,夏鼎钧受中国金融学院的委派,出任海南华银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在北京方面的经营管理。夏鼎钧是北京人,现年62岁,中国金融学院副教授。 当时,夏鼎钧来海南的目的是“淘金”,企望紧跟市场经济的步伐,凭借海南华银公司的发展壮大,也使自己成为世人羡慕的富翁。 1992年4月,海南华银公司总经理助理石雪(另案处理),经人介绍并实地考察后,决定购买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莲前大道东芳山庄中的10幢别墅(总价2460余万元),并代表海南华银公司与东芳山庄筹建处负责人许文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 合同签订后,海南华银公司分三次将1876万余元的购房款汇入东芳山庄筹建处账户。 夏鼎钧为掩人耳目,吩咐财务人员不要将这些投资购置的10幢别墅,按公司投资固定资产记账,而是按公司贷款记账,账目中也没有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未体现投资的真实情况。 1992年8月,夏鼎钧与香港居民张杏元在北京相识,关系逐渐密切。 后来,张杏元在香港注册了香港裕泰发展公司,夏鼎钧为该公司股东。这年9月,两人一起到厦门察看了东芳山庄的10幢别墅,张杏元向夏鼎钧提出将它们“转让”给裕泰发展公司,作为其公司形象实力的展示与资产使用。 已是香港裕泰发展公司股东的夏鼎钧立刻意识到,张杏元的提议无论对裕泰发展公司还是对自己都是“好事”,于是表示同意。 此后,张杏元以香港裕泰发展公司的名义与厦门市东区联合开发公司、厦门市开元区新兴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合作成立了厦门裕泰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裕泰公司),夏鼎钧代表香港裕泰发展公司出任该公司董事。 不久,厦门东芳山庄筹建处的许文悌与夏鼎钧、张杏元商定将权属海南华银公司的10幢别墅正式转到香港裕泰发展公司名下。张杏元代表香港裕泰发展公司与东芳山庄的许文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将10幢别墅变更到香港裕泰发展公司名下。 1993年8月至2001年3月,张杏元陆续支付了519万余元给东芳山庄筹建处,付清了海南华银公司尚未付清的别墅余款。而早在1999年,张杏元就经过夏鼎钧同意私刻了海南华银公司公章,伪造了两份海南华银公司的《委托书》,以达到非法占有10幢别墅的目的。 贰 资产核算露端倪 2000年7月下旬,海南省政府指派国友大正资产评估公司对海南华银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时,工作人员发现1992年该公司投资1800多万元在厦门东芳山庄购买的10幢别墅,竟变成了香港裕泰发展公司的产权,海南华银公司既无相关的权益证明,也无资金回收的证明,便立即向海口警方报了案。 8月11日,海口警方展开调查。此时的夏鼎钧成了惊弓之鸟,他已顾不得许多,要紧的是自己如何脱身。一段时间里他手足无措,四处求神拜佛,祈求神灵保佑。 海口警方在对夏鼎钧立案侦查的同时,将此案逐级上报。 2002年3月30日,中央领导同志对此案以及与之相关的海南华银公司委托江苏无锡市商业银行等六家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发售14亿多元的“国债代保管凭证”问题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紧接着,公安部、海南省政府也作出批示,海南省公安厅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为使案件尽快突破,2002年8月11日,由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公安部从全国公安系统抽调了数十名干警,先后在海南、北京、大连成立三个办案组,全国十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共同参与侦办。 经侦查,不仅发现海南华银公司有非法集资的问题,而且发现夏鼎钧确实有与香港商人张杏元勾结、共同侵吞海南华银公司购买的价值2460余万元的10幢别墅的犯罪嫌疑。 紧急抓捕张杏元!几经周折,11月30日张杏元被逮捕。 在突审中,张杏元始终否认她与夏鼎钧共同侵占海南华银公司的10幢别墅的犯罪事实。为何?因为她心存侥幸。 前文讲过,张杏元为掩盖她从未给海南华银公司付款的事实,曾经经过夏鼎钧同意,私刻了海南华银公司公章,伪造了海南华银公司委托香港裕泰发展公司付款的《委托书》和香港裕泰发展公司委托厦门裕泰公司付款的《委托书》,即将厦门裕泰公司汇给浙江水泥公司与新疆水泥公司的200万美元,虚构为受海南华银公司委托,张杏元及香港裕泰发展公司向海南华银公司支付的转让东芳山庄10幢别墅的购房款。 面对审讯僵局,办案干警加大了侦查取证的力度。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夏鼎钧最终交代了那10幢别墅是经他本人同意过户给张杏元的,是无偿转让。 接着,办案干警又找到海南华银公司财务人员陈某,证实夏鼎钧当时让他将1800余万元的购买别墅款记在信托账上(到2001年才把账转记投资账,按照财务规定这是不容许的,因为过了诉讼时效的信贷记账可能不被发现,会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而这一切,对于金融副教授夏鼎钧而言是再清楚不过了,但他还是想通过这种记账方法来浑水摸鱼。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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