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曾3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02:57 新华网
曾锦春曾3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被成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的曾锦春

曾锦春曾3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湖南郴州系列案主犯

  “三不倒”书记

  2006年7月20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曾立案调查。5天后的会议上,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李大伦的买官卖官

  2006年3月16日,赵德忠被释放的第二天,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因涉嫌受贿900多万元、挪用公款2600多万元、贪污公款18万多元等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据曾锦春案调查组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说,为争取宽大处理,雷渊利在此期间,告发了李大伦贪污腐败。

  2006年5月23日,全国散文期刊主编及散文作家们在湖南郴州五连冠酒店举行座谈会。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在举座欢畅的氛围中,最后一次当众朗诵了旧作《感受郴州》。之后,他被湖南省纪委带到长沙双规。

  事后查明,李大伦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之间,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2007年4月12日上午,他和妻子———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退休干部陈立华,同时被审。席间,李氏夫妇白发斑斑,神情沮丧,令旁听者唏嘘不已。该案目前尚未宣判。

  赵德忠没有感受到这位主政者为郴州带来的新变化,但他却与李大伦的仕途挂上了关联。7月7日,他再一次被郴州市纪委双规在7429工厂招待所。曾锦春说,“此前,李大伦干预了纪委办案,赵德忠才被释放。”

  五天后,兼任湖南省公安厅维护人民警察权益委员会主任的厅长李江指派省公安厅纪委书记杨建农来郴州与曾锦春交涉。曾锦春并不买账,据一位在场人士透露,在一次午宴上,曾中途退席,并指着政法委书记赵立民骂道:你是在帮你们姓赵的,是你把省厅喊来的。

  2006年7月14日下午4点,面对省公安厅索要证据,曾锦春说回去再研究,直到晚上11点,才回话,“第二天放人。”

  曾锦春的嚣张跋扈是有根据的,在后来查处的这起全国罕见的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以曾经三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曾锦春案尤为引人关注。

  不仅是因为“郴州众贪”中,以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还在于他盘踞市纪委书记一职长达10年之久,根深蒂固;在任期间提拔亲戚多达40余名:“独创”出利用职权进行“双规”和“挂牌保护”敛财之术。

  而借着这股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郴州官场和民间,对曾锦春的举报,此时已经达到了白热化地步。2006年7月19日,中央领导人在新华社披露曾锦春罪行的内参上批示。7月20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已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决定对曾立案调查。

  2006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湖南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座谈会分组讨论在荷花园大厦进行,各市州纪委书记编在第一组。曾锦春抢先第一个发言。

  记者从一位地市纪委领导处得到的发言内容显示,曾锦春说:最近郴州市很不太平,社会舆论有点把我们郴州干部队伍妖魔化的倾向,这是不公平的。我统计了一下,我们郴州市有64个厅级干部,出事的只有2个,不到3%;处级干部出事的比例不到1%;其他干部出事的比例也不到1%,可见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了李大伦的买官卖官问题,“李大伦把风气搞坏了,跟个体老板打得火热,经常收受个体老板的贿赂。几乎所有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都给他送过钱。”曾锦春说,“李大伦出事是迟早的事,他台上讲的一套,台下做的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很大。我曾经在李大伦办公室给他提意见说,‘大伦同志,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要容得不同意见,要清正廉洁!’但他听不进去。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的文件下了301个,还是没能防止李大伦这样的领导干部犯错误,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记者获悉,就在发言当晚,曾锦春在会议地点的荷花园大厦向一名老板索贿20万元。

  突破口

  黄江武被抓,专案组截获其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决定对曾立案调查后,湖南省纪委的专案组对群众反映曾锦春的数十个问题进行归类和分析。鉴于曾锦春对反映他的问题早有防范,调查组决定打破常规,另辟蹊径,希望找到曾锦春防线的薄弱点和案件的突破口。

  据此,专案组确定了“先新后旧,先罪后错,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调查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

  按照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对60余个老问题逐个进行审查和可行性分析,为寻找切入点和日后的拓展调查作好准备;另一路则撇开原来的问题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突破口。

  此时,再次“双规”了8天后的赵德忠,被释放了。而湖南省公安厅也于2006年7月22日派出了以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为首的三人调查组抵达郴州。

  据湖南省纪委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透露,此时,湖南省纪委的专案组经过紧张缜密的摸排,也收集到了赵德忠的情况。

  为了及时获取黄江武的直接证据,湖南省纪委调查组于2006年8月10日请省公安厅配合,利用黄江武参与聚众赌博之机将其抓获。经过艰苦交锋,黄初步交待了其请托曾锦春帮忙办理采矿证、干预公安办案和从看守所捞人,与曾锦春密谋打击报复赵德忠,并向曾行贿37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但此后谈话陷入严重的对峙和僵持状态,并出现了异常的翻供情况。调查组分析认为黄江武与曾之间肯定还存在更严重的问题没有交待。

  针对黄江武竭力想与办案人员套近乎的举动,专案组有意安排办案或陪护人员与其独处,并取得了他的信任,黄果然中计,用许以重金和电站干股的方式拉拢、收买办案和陪护人员给曾锦春传递信息和纸条,以期与曾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

  至此,专案组从中截获了其尚未交待的向曾锦春行贿73万元以及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用于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该矿的暴露,为拓展线索渠道提供了条件。

  啃下硬骨头

  侦破曾锦春一案,“我们依法讯问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李大伦案发后,2006年8月9日,52岁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接到湖南省委开会通知,匆匆赶至长沙,下车后即被专案组控制。2007年11月5日,这位靠大肆打压媒体和舆论,获得“郴州矿难救火队长”称号的意识形态官员,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19年。李、樊的相继“落马”,又牵出了158名党政干部和商人。

  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7·19”专案组实施控制。

  曾锦春被抓当晚,郴州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庆贺人流还打出横幅,有一条横幅上写着:“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2007年9月7日,中央纪委就曾锦春违法违纪案件发出了通报,通过对曾案的简要剖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提出了三点警示性要求,剖析到位,要求明确。

  但曾锦春案的审讯工作难度非同小可,2007年11月13日下午,湖北武汉,全国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始大会发言。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尹冠林以该院侦破曾锦春一案为背景,介绍了该省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经验。

  尹冠林说,“曾锦春曾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熟悉审讯方法和谋略,而且在检察机关立案前已被纪检部门调查过三次,早就订立攻守同盟。面对这块硬骨头,我们依法讯问了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对该案涉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实行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从2006年12月1日曾锦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至此番即将开庭审理,已历时一年零七个月。去年4月,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已初步查明曾锦春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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