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两年11名厅级干部因商业贿赂被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30日07:34 南方日报
广东近两年11名厅级干部因商业贿赂被查办
领导干部受贿贻害无穷

广东近两年11名厅级干部因商业贿赂被查办
领导干部受贿贻害无穷

广东近两年11名厅级干部因商业贿赂被查办
领导干部受贿贻害无穷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来,我省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重点方面,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严查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行为,并加大对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始终保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

  正如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振华所强调的“集中力量查处涉案金额大、范围广、人员多、职务高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深挖腐败分子,决不姑息迁就”,广东已逐步建立起“统筹各方、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形成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大合力。从2006年至2008年3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523件,涉及金额12.5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10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9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7人,厅级干部11人,已判刑88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8人。

  本报还独家获悉,今年我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在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将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的框架内,严禁我省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省的商业贿赂行为。此外,还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制定出台广东省移送和受理商业贿赂案件有关规定。

  整治“重灾区”

  全省自查自纠上缴3400多万元

  医药代表王先生私下向朋友感慨,以前那种只要给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好处就能给医院独家供药的办法已经行不通了,药品阳光采购的推行基本斩断了“关系采购”的“钱路”,因“送好处”、“拿好处”而葬送了前程的人也被媒体一一曝光,“看来这次治理商业贿赂是动了真格!”王先生说,自己不得不考虑“金盆洗手”了,否则说不定哪天就翻船。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金融投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这几大领域是商业贿赂案件的“重灾区”。为了拿到地块、项目、工程、贷款,开发商经常要划出一笔“灰色支出”;为了给医院独家供应医药,医药代表要按一定比例给医院和医务人员回扣,所增加的交易成本自然而然转嫁到病人身上;为了让自家的商品摆上商场货柜,供货商要支出诸如进场费、上架费、价签费、条码费、防盗标签费、宣传费等等一系列名目繁多的费用;而在教辅教材、超市、保险、电信、建筑、旅游等行业,给予“手续费”、“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已成了行业“潜规则”。

  2006年第二季度以来,我省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经营活动中影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经营者自查和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环节,准确把握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以及出版发行、体育、电力、电信、质检、环保等行业扎实、有序地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据统计,全省纳入自查自纠范围的企事业单位26.5万家,涉及人员274万人;查找出问题8824个,制定整改措施8192项。在专项治理政策感召下,全省自查自纠上缴资金3421.59万元,其中六大重点领域为1889.08万元,主动说清问题累计7106人。

  非公领域治贿

  查处商业贿赂案一半在非公企业

  要割掉商业贿赂这颗“毒瘤”,要“治”更要“防”:通过完善企业内部自律机制、提高企业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免疫力”来达到“防”的目的。2007年初以来,我省在保持查办涉及非公有制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高压态势的同时,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免疫力”为重点,借助厂务公开、行业自律等工作平台,大力推进非公有制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厂务公开群控群监

  由于监管体制上的原因,在非公有制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难度较大。受经营、人事、财务等方面管辖权的制约,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难以对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强有力的督导,致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政策要求难于落实。如何打开非公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局面,成为急需破解的一个工作难题。近年来,我省在80%以上的已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越来越多非公有制企业的认同和支持;在部分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了行业自律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行业自律工作基础。基于这样的优势,我省创造性地运用“借船出海”的方法,借助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行业自律工作平台,开辟了一条在非公有制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新路径。

  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纠风办等有关单位,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强化内控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职工群众自觉对企业在产品销售、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上的群控群监行为。

  行业协会内部自律

  全省各地还选择一批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进行重点指导,如重点推进省食品行业协会、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省房地产协会、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等36家省级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工作,把重心放在构建内部管理机制上,力求不断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增强对商业贿赂的免疫力,从源头上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如韶关市保险行业协会针对车险业务恶性竞争等经营不规范问题,联合九家财产险会员公司签订自律协议,实行通报并扣违约金的处罚措施。惠州市律师协会采取“委托代理、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诚信档案管理、执行公示、行业处分、责任保险”等六项措施构建行业诚信机制。

  公司经济效益持续稳步发展,靠的是诚信和质量。商业贿赂只能是短期行为,既增加交易成本,还要承担受到法律追究的风险。2005年,佛山某电器公司就曾发生销售部门的业务经理在采购一产品展示柜时,利用职务之便,与供应商联手共同欺骗公司,将采购价格由原来的单价提高过百元,而他本人则从中收受十几万元回扣。这名业务经理的行为令公司的运作成本大大增加,直接影响了市场销售,后来,司法机关查处了该名经理。从中吸取了教训之后,该公司在采购过程中货比三家、公开招标,建立了严谨的审核监察制度,努力构筑一道防止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建立了治贿办与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之间的联络制度、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为推进非公有制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和制度保证。据统计,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零售、教育、餐饮等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配合下,我省2007年度查处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商业贿赂案件456宗,占全省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总数的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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