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旺忙于成立一日游联盟时其公司违规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2日02:05 新京报
李士旺忙于成立一日游联盟时其公司违规被曝光
  一执法人员在对公交车站牌上的一日游广告进行清除。有关部门虽多次对非法一日游市场进行整顿,但屡禁不止

李士旺忙于成立一日游联盟时其公司违规被曝光
  2007年8月5日,一辆旅游大巴停在和平门附近道路旁。很多参加一日游的旅客就是乘坐这样没有明显标志的大巴前往自己的旅游目的地。

  “一日游联盟”应者寥寥

  他拟定的“一日游联盟章程”号召各旅行社杜绝使用暴力、欺骗等手段坑害游客

  4月27日上午,初中文化的李士旺,揣着他起草的“一日游联盟章程”离开了妻子,说要去北京市旅游局。李士旺希望,能够通过这份章程,抹去自己以往留在一日游市场的黑色痕迹。

  可是,几个小时后,李士旺被抓了,原因是涉恶,试图用暴力手段垄断北京一日游市场。

  而在他拟定的2700多字的“一日游联盟章程”中规定,该联盟是由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协会所属的14家旅行社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号召各旅行社杜绝使用暴力、欺骗等手段坑害游客。

  “过去毕竟是我们的一个伤疤,是不光彩的,但是我们都想好。”此前,李士旺曾向本报记者表达了成立“一日游联盟”的想法。

  李士旺希望“维新”,在员工邹平(化名)的印象里,老板流露出准备洗白的愿望,源自2007年下半年《新京报》对北京一日游市场的一次曝光。

  2007年8月,《新京报》刊发报道剖析了北京一日游市场存在的多种乱象,当时李士旺曾被点名批评。

  看到报道后,李士旺叫回了在外揽活的员工。当时好多人都认为,李士旺要发脾气,没准还要找记者的麻烦。可出乎意料的是,李士旺却将一摞报纸丢在大家中间说:“你们都看看,市场再这样乱下去,大家今后还有出路吗?”

  李士旺的妻子张颖(化名)说,丈夫的确想放弃到广场上揽客的手段,今年3月开始在全国招聘业务代表,希望在全国建立业务网络,以此获得客源。

  张颖的说法获得证实。记者在智联招聘等网站看到,李士旺的冬军盛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些招聘广告。张颖说,目前公司在山东青岛等地的办事处已经建立。

  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年初李士旺号召大家成立“一日游联盟”时热情很高,四处找人陈述自己的观点,不过响应者寥寥。

  在该人士印象中,尽管李士旺的“维新”以失败告终,但已唤起业内旅行社应该规范自身经营模式的理念。

  李士旺本身是个讽刺?

  有人认为,他一方面在积极与政府联系,希望加强行业自律,但另一方面,其公司依旧难以摆脱非法一日游的经营手段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李士旺忙于成立“一日游联盟”这一段时间,他的公司却因为违规被曝光。

  4月21日,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媒体上曝光了13家被游客投诉的旅行社。其中,冬军盛旅行社名列其中。

  这份《北京地区旅行社服务质量投诉情况公示》显示,2008年2、3月,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立案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有效投诉22件,共涉及13家旅行社,北京冬军盛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到1件有效投诉。

  公示显示,该公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的行为”,被北京市旅游局以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在和平门,一位从事非法一日游的车主告诉记者,北京搞这一行的“数不清,起码上百家”,而李士旺的联盟只有14家,根本无法触动这个市场的根基。

  在他的眼中,李士旺一方面在积极与政府联系,希望加强行业自律,但另一方面,其公司依旧难以摆脱非法一日游的经营手段,“这本身就是一个讽刺”。

  “李士旺被抓不意外。”“黑导游”刘伟(化名)说,现在的非法一日游市场就好比一个漩涡,谁的块头大,谁想反抗规则,就会把谁撕扯得粉碎,李士旺本人就是极为典型的代表。“李士旺出事的根本原因是,自己急于洗白,违反了行规。”

  5月11日,李士旺被抓后的第十四天。

  前门的北京一日游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希望能通过警方对李士旺的拘捕,对那些私自招揽游客的票提子形成震慑,借以规范混乱的一日游市场。

  就在同一时刻,靠招揽一日游游客为生的“票提子”老马与往常一样出现,在前门地铁站附近开始忙活生意。老马的工作流程与李士旺被拘捕前基本相同,即,找到旅客,说服他们,将其送到自己推荐的旅行社,然后收钱。

  “80元钱北京一日游,有兴趣不?”夕阳中,老马的身影被拖得很长。

  《一日游联盟章程》摘要

  2008年年初,李士旺草拟了一份“一日游联盟章程”。章程规定,本联盟是由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协会所属的14家旅行社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章程第四条:本联盟的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旅游局,联盟登记管理机关为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本联盟接受北京市旅游局的领导和行业协会的监督。

  ●章程第六条:联盟向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会员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会员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接待服务质量,维护一日游的经营秩序,反对并制止恶性竞争。

  ●章程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予以除名。在一日游经营中以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冒充其他旅行社名义,以虚假广告诱骗游客;有恶性投诉不及时解决,不听劝阻;旅游行程与制定行程不符,私自收取游客团费以外费用,不接受罚款且不听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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