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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破获3名幼女被奸淫案(组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21:10 中国广播网
犯罪嫌疑人彭登 该案引来在厦门各大媒体的极大关注 中广网厦门7月20日消息(记者 刘立忠)在福建省公安厅及外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历经34个昼夜的艰苦奋战,南下广东,北上辽宁,行程2万多公里,奔赴六省16市,排查2000余人,厦门警方成功破获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6.16”彭登奸淫3名幼女案。 今年6月6日下午,厦门市湖里区高殿水厂附近铁路边发生一起3名幼女被奸淫的恶性案件,社会影响极坏。案件发生后,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鲍绍坤,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厦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厦门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邵华相继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公安机关务必加大侦破力度,缉捕罪犯,依法严惩。福建省公安厅及厦门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湖里分局刑侦大队等单位随即成立“6.16”联合专案组。 7月19日晚22时许,一知情群众向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举报:在福州东街口一电视屏墙下发现犯罪嫌疑人彭登。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立即出警,将犯罪嫌疑人彭登抓获。7月20日,厦门市公安局派员将其押解回厦。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彭登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彭登,男,汉族,1971年4月16日生,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自十三、四岁开始离家出走。1989年,曾因盗窃罪在陕西省黄陵县被判刑3年6个月,1992年释放后,先后在辽宁省盘锦市、四川省成都市、天津市、安徽凤阳县、浙江省杭州市打过工。2005年初来厦门,以捡荒、盗窃、打零工为生。2005年10月因在厦门市中山公园盗窃路灯内铜线被治安拘留15天。“6.16”案发后潜逃,直至7月19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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