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深度记者 陈威 实习记者 张明明)近日,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接到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的李先生举报称,由当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其负责建设 的位于开发区江西镇大潘家村的“香海金鼎”(A4-06地块)项目,存在上下建筑面积相差巨大的“锥子楼”形状。12月14日,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核查之后,如发现问题,将依法办理。
近日,大连旅顺开发区的李先生举报称:他是挂靠在大连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的建筑商,负责建设由先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海金鼎”(A4-06)块地,在开发商所提供的建设图纸中,发现了存在“锥子楼”的情况。
随后,法晚记者在李先生提供的其中一份“中庚·香海金鼎5号楼”的建筑图纸中注意到,该建筑楼体地上建筑层数为十八层,每层建筑面积为318.1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5490.52平方米;其中建筑楼体地下建筑层数为一层,地下建筑(总)面积为48.5平方米。
“实际上建筑面积是地下面积与基底面积应该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一层为318.14平方米,两层共为636.28平方米,而图纸上标注的面积仅为48.5平方米,这种地上面积与地下面积相差如此巨大,不就形成了“锥子楼”的形状吗?怎么获得验收与审批的?”李先生说。
而在另一份“中庚·香海金鼎2号楼”的建筑图纸中,法晚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留意到,该图纸上建筑楼体地上层数为32层,单层基地面积为981.9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却仅标记为11714.94平方米。
“对于图纸中存在锥子楼情况,我后来有知道这个事,我是刚接手的,之前建设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负责香海金鼎项目的开发商陈经理说。
14日下午,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事尚不知情,需经核查,如发现问题,将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茅敏敏 SN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