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金条,炒股,放高利贷……贪官的赃款“升值记”
(法制晚报 记者 张莹 编辑 王进雨)欲壑难填,是不少落马贪官的共性。
26日,《检察日报》披露了河北省廊坊市原副市长肖双胜受贿案。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注意到,肖双胜在5年内通过“协调”关系和工程等,受贿达1700万。值得一提的是,案发后,肖双胜曾供述,因为担心人民币贬值,还买了金条、玉器、首饰等物品,另外还兑换了外币。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梳理发现,让赃款升值“大赚一笔”不止他一人,还有人成了“炒股高手”,甚至放高利贷捞金。
保险柜内48根金条
据披露,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肖双胜藏匿赃物的保险柜中发现,柜内装有人民币180万元、35万美元、32万欧元、6.5万英镑、金条48根、手表13块、项链6条,还有房产证及珠宝首饰等。该案的26本侦查案宗摞起来足有一人高,记录了2008年至2013年,肖双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注意到,肖双胜的犯罪事实主要涉及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职务晋升三方面协调关系,事前事后收取好处。共有33人向其行贿。
《检察日报》称,司法机关总能在贪贿分子家中搜出巨额现金,原因是这些腐败分子都不敢将钱存入银行,怕露馅。
肖双胜也不例外。2010年,他以一个亲戚的名义在石家庄西美小区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又买来保险柜放进该房的主卧,然后将收受的巨额现金及物品都存入保险柜。
案发后,肖双胜曾供述:“因为怕人民币贬值,我就花了几百万买了一些金条,还买过玉器、首饰等物品,外币除了消费用掉的也都放在保险柜里。”
投3800万元炒股
据《广州日报》报道,2015年4月21日,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院指控,陈弘平共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他除了在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提供便利外,还帮助六名企业老总成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揭阳市政协副主席、全国劳动模范。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发现,这位落马贪官还是“炒股高手”。公诉机关指控中显示,被查封的财产除了字画、现金外,广州还有四套房子,以及证券账户上的5000多万元。据悉,陈弘平在8个证券账户投入5398万余元,其中账户资金88万余元,股票2522746股。
陈弘平表示,他没有投入那么多钱在股市上,股市买卖中会赚。不过,他投入股市的本金经有关部门核算为3800万元,其中2600万元是非法所得,1200万元是他自己合法所得。
放高利贷获利1500万
相比之下,广东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走了一条更大胆的捞金之路。
据南方报网消息,杨光亮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9年10月被省纪委“双规”。
根据广东省纪委2010年9月的通报,截至通报时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房产等全部冻结。杨光亮大肆收受红包、索贿受贿,还将收得的赃款放高利贷、购买14套房产。杨光亮还包养两名情妇,生活奢侈、糜烂。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梳理发现,杨光亮将收受的红包、礼金进行多方投资,其中重要的一项活动便是发放高利贷。截止到案发时,杨光亮已经通过放高利贷获利1500多万元。
而对于买房,杨光亮也近似疯狂。他抓住机会积极投资房地产,以本人真、假身份证的名字以及亲戚、情妇等人的名字先后在茂名、广州、珠海购入房产14套,并在茂名和深圳购地自建房屋两套用于出售或出租。截至案发时已售出房产5套、自建房1套。
此外,利用茂名市建设菜篮子工程的机会,杨光亮还用其亲戚、司机的名义投资120万元入股了茂名菜篮子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挪8亿公款投资理财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梳理发现,还有人挪用公款投资理财非法获取利益。
2015年,中纪委官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曝光专区再曝光165起案例,这些案例中,昌平区一“村官”利用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投资额竟高达8.21亿元。
因涉案金额巨大,张佩山被媒体当成“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例。通报称,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张佩山多次擅自动用马池口镇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投资额8.21亿元,并将其中的3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收益归个人所有,另有2000万元到期未能收回,其间还收受某信托公司业务员给予的感谢费14万元。
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昌平法院数罪并罚,对张佩山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犯罪所获任何财产均属违法所得
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今年首个司法解释,明确贪污贿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五类案件若影响较大或嫌疑人逃匿境外可没收违法所得。红通人员也在此之列。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既包括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又包括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
这一规定中提到,申请没收的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应当认定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例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中,即使没有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主张权利,或者虽然主张权利但提供的相关证据没有达到相应证明标准的,也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