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大伟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2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曾维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王大伟、谭作钧职务任免的议案》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崔文珠等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谭作钧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大伟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决定任命人员和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副省长王大伟在宪法宣誓结束后进行了表态发言。
主要经历:
王大伟,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黑龙江望奎人,1984年12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3.09——1987.07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采运工程系森林采运工程专业学生。
1987.07——1990.07 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采运工程系森林采运工程专业研究生。
1990.07——1992.01 国家林业投资公司森工项目部干部。
1992.01——1992.12 国务院经贸办秘书局干部、助理工程师。
1992.12——1994.05 国务院经贸办主任科员。
1994.05——1997.10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7.10——1998.09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8.09——1998.12 中国联通公司市场部副部长。
1998.12——1999.02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工作人员。
1999.02——2001.03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副局长级)。
2001.03——2003.06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正局长级)(其间:2001.6—2003.6挂职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
2003.06——2007.01 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2000.09—2005.12 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1——2009.08 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09.08——2013.03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3.03——2013.04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04——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简历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早前报道:谭作钧任辽宁大连市委书记 唐军不再担任
2月20日,大连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大连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宣读中央和省委的决定。中央批准:省委常委谭作钧同志任大连市委书记,唐军同志不再担任辽宁省委常委、委员、大连市委书记。省委决定:谭作钧同志任大连市委委员、常委。
谭作钧,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湖南茶陵人,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
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1997年毕业于美国纽约TOURO法学院,200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大学毕业后,在江南造船厂锻炼,后在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工作。
1998年任香港飞力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0年任香港华联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1年任中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年06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11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年11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01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07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2年6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5年01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6年1月当选辽宁省副省长。
2016年2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
责任编辑:李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