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原副省长虞海燕严重违纪被双开]经查,虞海燕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干扰监督执纪工作;变公务接待场所为个人奢靡享乐据点,长期占用企业提供的住房和车辆;利用职权谋利;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违规将国有企业大额资金外借。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央视记者张骥文)
简历:
虞海燕,男,汉族,1961年7月生,浙江义乌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系冶金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82年8月,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冶金系炼钢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新疆钢铁公司钢研所、酒泉钢铁公司炼钢厂、酒泉钢铁公司计划处工作;
1992年12月,先后任酒泉钢铁公司炼钢厂副厂长、公司生产调度处副处长、炼钢厂厂长;
1998年12月,任酒泉钢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处处长;
1999年10月,先后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02年12月,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总工程师;
2004年12月,任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7年6月,任中共天水市委书记;
2008年3月,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1年5月29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2年4月,任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副省长;
2012年10月,任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副省长、兰州市委书记;
2013年1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2016年10月,任甘肃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11月,任甘肃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2017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