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副部收190万买了......天珠
今年2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其受贿金额超过1400万,并有虎皮、豹皮各一张,被没收上缴国库。
消息传出,小伙伴们纷纷表示开了眼界。而长安街知事还发现,孙鸿志对稀罕物件情有独钟,他曾用180余万受贿款在西藏购买过“天珠”。
一份近日公开的审判文书显示,吉林商人周徐庆向松原市原市长、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某行贿,共计225.6万元。这个孙某正是孙鸿志。
2006年至2011年期间,孙鸿志利用自己作为松原市市长的职务影响力,给周徐庆帮了3次忙:一是向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王某打招呼,违规为周办理了新土地证;二是向松原市信用联社董事长张某打招呼,违规为周贷款750万元;三是授意两个商人王某和李某,让他们把自己公司的工程承包给周,使其赚取巨额利润。
后来,孙鸿志调至国家工商总局,任广告监督司司长。2012年7月,工商总局组织干部去西藏,给当地工商干部讲课,孙鸿志也在其列。在拉萨大昭寺参观时,孙偶遇周徐庆。当晚,周就去了孙所住的宾馆。
两人在聊天中,谈到了西藏的“天珠”。孙表示,天珠这玩意儿挺稀奇的,想买一个玩玩,而且找当地工商干部陪着,不会买到假货。周徐庆遂说:“孙市长,我喜欢天珠,但是我自己买不到好的,你帮我找人买真的好的天珠。而且天珠有灵性,碰到好的你也买几个,我这卡里有钱,你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你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并拿出一张存了300余万的银行卡给孙鸿志。
第二天,孙鸿志去了几家商店,买了5颗天珠(其中一串3颗价格共160万,单独2颗价格为17万、15万)、一些绿松石挂件等纪念品(价格为6000元)。离开西藏后,孙鸿志又去了四川成都,买了1个南红玛瑙貔貅雕件(价格为10万)。这几次消费刷的都是周徐庆给的银行卡,共计202.6万元。
一个月后,孙鸿志回长春找到周徐庆,将银行卡还给他,并给了周一颗价值17万的天珠(法院在核算行贿金额时扣除了这部分钱)。此外,周徐庆于2010年、2011年春节期间,在长春一茶楼分别给孙鸿志送了人民币10万元、20万元;又于2013年春节期间,前往北京给孙送去人民币10万元。
长安街知事发现,孙、周二人可谓“铁磁”,早在2006年孙鸿志当松原市市长前就认识。而且,他俩对彼此评价颇高。孙鸿志称周徐庆很讲义气,虽然自己已经离开了松原,周还不忘自己曾经给他提供过的帮助,专诚到北京来送钱。周徐庆则说:“没有孙鸿志帮我,我的公司就倒闭了,也就挣不到钱,我为了感激他,把我的银行卡给他消费,他花多少我都不心疼,我都愿意。”
除了自己受贿,孙鸿志还带着妻子李学军一起收钱。今年3月,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审判了李学军受贿案,查明李和孙共同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433.2543万元。其中有一辆帕萨特轿车,40余万的房屋装修款、家居家电购置款,以及360万所谓“股份投资”及分红。
我们现在说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孙鸿志与周徐庆这对政商,正是“亲”“清”的反面。二人大搞权钱交易、纠缠不“清”,而所谓的“讲义气”,也经不起考验。为求从宽处理,周徐庆及其律师提出,周将其银行卡给孙鸿志,本意是委托孙帮其买真“天珠”,孙持该卡个人消费,周并不知情,是被孙欺骗了,不应算行贿。
毫无疑问,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解。
来源:长安街知事
责任编辑:李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