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沂交警上路劝导“暴走团” 负责人:支持警方决定愿入校锻炼
▶ 事件发生以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交警同志称:
“从这起案件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本身违反交通安全法,但是司机的责任更大,操作失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因。次要原因是这群暴走人群占用机动车道。”
▶ 而“暴走团”组织者许会长给出的理由是:
之所以去公路“暴走”,是因为“安全的锻炼场地实在太少”。
7月13日晚,临沂一暴走团再次上路健身:全体队员身穿反光服、手持荧光棒,队尾还有一辆插着队旗的叉车压阵。
▶ 暴走团的队长表示:
自己的工作是叉车出租,所以临时把开车路过的儿子喊过来防护,以免后面有车撞来。
▶ 总负责人表示:
就这支队伍有叉车,别的没有。
近期,山东临沂“暴走团”事件持续发酵。
日前,临沂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随后,北京时间记者实地查看发现,在此前“暴走团”频繁活动的路段,当地交警已开始上路巡逻并设置固定执勤点。
“主要目的就是对这些徒步队员进行劝离。”
在“暴走团”曾频繁活动的红旗小学门口,执勤交警表示,当晚并未发现有徒步队员上路锻炼。
▶ “暴走团”实际负责人,临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许贵林表示:
“支持警方决定,愿意配合警方就近入校锻炼。”
山鹰协会:已全面停止上路锻炼
警方:将引导“暴走团”入校锻炼
从“暴走团”清晨遭遇车祸导致一死两伤,到近日叉车压阵,关于“暴走团”的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大新闻网站头条。
▶ 日前,临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许贵林向北京时间记者表示,当日已在微信工作群向所有领队下达指令:
“自今日起,决不允许上路锻炼,违者开除队长职务。”
▶ 与此同时,临沂警方也表示:
为解决部分市民徒步锻炼难的问题,当地交警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学校等单位对外开放操场、院内广场等场地供附近市民锻炼。
“这是好事,我支持警方决定,愿意配合警方就近入校锻炼。”
▶ 获知警方举措后,许贵林表态支持:
“我已经把这个消息发到我们的工作群里,队员大多都表示理解。”
▶ 昨日晚间,北京时间记者在红旗小学现场看到,面对不能再上车道锻炼的现状,零散的自行在人行道上锻炼的队员向执勤交警请求:
“可否就近把我们安排在红旗小学操场。”
▶ 有队员就此表示:
此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锻炼实乃“迫不得已”,知道危险,但确实附近没有合适的场地。
此外,北京时间记者在山鹰协会旗下的“陶然徒步队”和“城邦徒步队”活动地点,都看到交警骑摩托车来回巡逻,但并未发现有“暴走团”活动。
事实上,此次临沂交警部门采取引导“暴走团”入校锻炼的措施,在山东已有先例。
据媒体报道,此前6月间,青岛市李沧区安顺路上频繁出现红衣、蓝衣两个“暴走团”。两支队伍的领头者各自肩抗大旗,分别带领数十名中老年人“雄赳赳气昂昂”走在行车道上,“对身后闪着转向灯慢行观望的车辆仿佛视而不见”。
当地交警部门获悉情况后,青岛市李沧区交警部门经与“暴走团”负责人、社区居委会和邻近的学校联系,取得了各方的理解和配合,自当日起,上述两个“暴走团”可在每晚6点半至7点半入校锻炼,彻底消除违规上路的交通隐患。
网 友 评 论
Lanyuan:在公路上这样干违法、违反交通法!明知道还这么干,想干什么?
天朝S临时工:其他不说。只是弱弱的问一句,叉车有上路的牌照吗?貌似违章上路吧?怎么看不到交通警察叔叔?这不算违章吗?
大混混:临沂山鹰运动协会是否合法,是在民政登记的组织吗?如果不合法应该坚决取缔!
手机用户4390:交警上路劝导违法违纪行为能说是法律对任性的妥协吗?且不说之前血淋淋的教训,单说道路交通法的明文规定对于任何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都有法律效力,作为执法部门要只做劝导而不尽执法义务,还会有更严重的问题发生。
shncjz:锻炼身体的确是一件大事,有关方面应该积极支持并创造条件。临沂开了个好头。想要堵,就应该先有疏导之策。锻炼身体固然重要,同时,遵守公共秩序更是事关大众,又是保证自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临沂的群众体谅全局值得点赞。
手机用户0553:锻炼有好多方法,为什么要入校抢孩子的地方,如果在校发生不文明现象,比如产生垃圾等诸多问题该谁负责。
手机用户0428:以后发生矛盾了是不是也要把跳广场舞的引入学校? 依法办事 按规矩办是最好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北京时间网友4943:“暴走团”入校园,“暴走团”协会须和学校签署协议,以保证学校的安全和卫生,同时规避“暴走团”成员发生猝死等意外学校担责。总之,这招后患无穷。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