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追砸运钞车案”一审宣判,押运人员因防卫过当被判缓刑
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2月1日消息,2月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追砸运钞车案”公开宣判。判决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在执行押解任务途中,遭到黄某持砖块等物追砸,致使押运车倒视镜损坏,无法正常押运。运钞车护卫员兼车长梁金明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对仍继续砸车的黄某开了一枪。随后,梁金明立即指挥同车人员报警并拨打120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施救,黄某因伤势较重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金明在履行押解运钞车职务时,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为制止黄某的不法侵害,开枪射击黄某属于防卫行为,但造成黄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因梁金明有自首情节和较好的悔罪表现,骏安公司主动向黄某家属说明情况并补偿损失,已取得了谅解,应依法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东莞中院官网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蔡英文当局大换血 “独派”受重用
- 【 军事 】 我军在印度洋部署:东西南各有一舰队
- 【 财经 】 贷款买房成风潮 丈母娘催高县城房价
- 【 体育 】 世预赛-男篮蓝队不敌新西兰 阿联37+6...
- 【 娱乐 】 为何不再上幕前?周星驰:还有什么可以...
- 【 科技 】 各界热议区块链 朱啸虎:风口宁愿错过
- 【 教育 】 女硕士遭拒录案:徐州人社局程序违法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