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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吉林两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7:53 新华网
辽宁吉林两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专员赵恩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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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吉林频道7月5日电  (记者 齐海山)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日前在长春召开了吉林、辽宁两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目的是正确认识当前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治理与破坏相持”关键阶段的基本内涵,提高吉林、辽宁两省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水平。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专员赵恩举说,专员办成立一年以来,取得了四个成果:一
是采取了更直接、更有力的监督措施,促进了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注意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保证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注重基础建设,提高了监督系统的自身能力;四是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努力,巩固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果。一年来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共计16项,涉及到吉林、辽宁两省13个县(市)以及22个国有森工企业局和森林经营局。

  赵恩举同时强调,应该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努力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他说,在年初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针对我国林业形势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做出了“治理与破坏相持”关键阶段的科学论断,从吉林、辽宁两省林业发展的总体形势看,这一论断非常符合实际。主要是: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和林业企业生态意识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但个别地区和单位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效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得到了认真执行,但调查设计和林木采伐管理中的问题仍很突出。有的单位在伐区设计中弄虚作假,不按规程设计,特别是在抚育间伐中采大留小、采好留坏,降低了林分质量,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培育;有的单位采伐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好,存在违规发证、跨年度发证、超强度采伐、越界采伐、伐区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大规模的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使用林地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无证采伐、超证采伐和毁林开垦、毁林营参、养蚕等非法占地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很严重。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无视国家有关保护林地和湿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越权审批、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先占后批等违法占地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不按政策规定交纳补偿费、临时占地不及时还林。有的在湿地内开垦农田、放牧,甚至在核心区内开垦农田、放牧,严重破坏了湿地资源。四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有的环节仍很薄弱。有的地方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比较低,造林管护不利,人为毁坏和牲畜破坏比较严重,农田防护林带采伐审批不严格,更新改造措施不力,质量不高。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有的地方政策兑现比较滞后,发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有的地方退耕还林工程质量比较低,地块确定不合理,注重绿色通道,在退耕还林工程区林粮间作问题比较普遍,违反了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规定。五是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呈现发展趋势,成效显著,但个别单位的队伍素质、监督工作条件、监督方法手段以及部分监督人员的思想观念同当前的发展形势还很不适应。

  赵恩举认为,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今后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有五个主要任务,第一,继续加强对限额采伐制度、凭证采伐制度执行情况和伐区调查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按采伐规程设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是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环节,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至关重要。第二,继续搞好“三总量”检查和森工企业、重点林区的自检工作。“三总量”检查是国家林业局赋予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能和交办的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对加强资源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第三,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林政执法检查的重点是监督检查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纠正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林业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尤其要解决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问题。对于政府、企业和部门行为的乱占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等损害林业权益的问题要坚决制止。对造成林地管理失控,非法用地严重的,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坚决追究政府领导、企业法人以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第四,继续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职能设置规定,要把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重要日程。主要是监督检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五,加强对湿地、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副省长杨庆才参加会议并对全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介绍。他说,吉林省是国家重点林业省份之一,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到2004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达到929.0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9.2%;有林地面积发展到806.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2.5%;活立木总蓄积8.7亿立方米,有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105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区平均每公顷133立方米。近年来,吉林省的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实现了连续2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被确定为全国森林防火标杆省,在全国推广了吉林经验;森林病虫发生面积逐年下降;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23.3万公顷,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有林地面积、蓄积双增长。

  杨庆才认为就吉林省而言,虽然林地面积、单位面积蓄积、森林覆盖率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但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局部生态环境较差,林分质量不高,林地生产力水平偏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而且,乱砍盗伐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超采滥伐现象仍然有所存在,侵占蚕食林地问题屡禁不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吉林省森林资源现状和这些社会性问题的存在,必须切实提高对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认真督驻在地区、驻在单位依法行政和管理情况、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生产经营质量情况。

  国家林业局苏祖云司长、辽宁省副省长胡晓华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吉林、辽宁两省的林业监督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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