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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职务犯罪案透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0: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职务犯罪案透析

张小川在作法庭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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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职务犯罪案透析

张小川(右)、张天生兄弟一同受审


  张小川,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一名正厅级的国家干部。今年7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张小川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弟张天生犯受贿罪及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罚金35万元。

  张小川兄弟受贿案在西安开庭后,本网记者分别在两个看守所内,对二人进行了独家
采访。

  纪委的司机对张小川的司机说“别等了,你可以回去了,根据我的经验,你们局长肯定犯事了。”

  据说,张小川被审查充满了戏剧性。

  这位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重庆广电局原局长当时去参加市委宣传部会议,大家注意到,会议室外有市纪委、广电局和市委的车,张小川也注意到了。结果,他的司机一直等他出来,却总也等不到。纪委的司机便对张小川的司机说“别等了,你可以回去了,根据我的经验,你们局长肯定犯事了。”

  果不其然,2004年7月,张小川站在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公诉人用了近20分钟宣读完12页的起诉书,指控张小川犯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滥用职权罪。对此,张小川表示“基本属实,个别情节有出入”。

  在法庭调查中,张小川在回答公诉人、法官和辩护人提出的问题时,习惯用“一是……二是……”的方式,口才不错,思路清晰。有记者悄悄说:看来他宣传工作没白干。

  张小川的弟弟张天生,因犯受贿罪及偷税罪而与其兄共同受审,继而被一同判刑。在看守所里,说起哥哥,张天生依然十分动情,能看出他对张小川由衷的敬佩之意。他说,他们从小都听哥哥的话,因为哥哥张小川文化高、有能力。

  通过张天生的叙述我们得知,张氏兄弟的感情从小就十分深厚,成年后他们又分别娶了一对姊妹为妻,真可谓亲上加亲。原本一个幸福的大家庭,却不料出现了几多变故。

  据张小川的个人资料显示,他1970年至1993年任某兵工厂人事科副科长、党委书记等。兵工厂军转民后,生产建设牌摩托,与嘉陵摩托一起,成为当时重庆年产量过百万辆的两大企业,张小川也因此被调到广电系统工作。据知情人称,他主政重庆广电系统后,先后带来了100多名原兵工厂的旧部下,这些人绝大部分被安插在财务室、总编室、办公室等要害部门,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在此案中,令人关注的还有张小川的独生儿子。据重庆广电系统人员介绍,张小川的儿子原在重庆电视台工作,染上了吸毒的坏毛病,毒瘾上来时,人经常神志不清。每当他无钱买毒品的时候,就会在广电局大院里大骂父亲,像“你这个贪官,不给我几十万,我就把你的事情都说出去”之类的话经常说。

  后来儿子因为吸毒意外死亡,这对张小川的打击很大,精神一下子垮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张小川不修边幅。为了散心,原来就喜欢出国旅游的他出国的次数更多了。曾有人说,张小川受贿与他的儿子吸毒有关,而事实上,儿子死后张小川也并未就此“洗手”。

  他曾开玩笑说,贪个二三十万元,让后半生有个保障也就算了。没想到自己竟犯了这么大的罪。

  在人生的旅途中,张小川也曾经有过辉煌,不到38岁他就当上了厅级领导干部。那时,他没有忘记优良的革命传统,与兵工厂的职工们同甘共苦。归案后他说:“那时我的工资福利待遇与普通职工差不多,住房也不过36平方米,但我很满足。那些年,我多次受到兵器部的表彰,当过劳模,还被选为党的十四大代表。”

  但是,张小川最终还是变了,变得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对记者说:“我曾经给中层干部作报告,教育大家要廉洁。也曾用媒体报道的那些贪官举例,开玩笑说贪个二三十万元,让后半生有个保障也就算了,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犯了这么大的罪。”

  如今张小川才开始感叹“没想到”,那当初他又是怎么做的呢?

  2000年5月,张小川正担任重庆广电局局长,他的弟弟张天生也因此感到很荣耀,他为飞利浦宽带网络公司和上海时讯公司牵线搭桥,经张小川同意,时讯公司与重庆有线台签订了500万美元的设备供销协议。为表示感谢,时讯公司经理杨某于2001年6月和2002年4月先后两次送给张天生5万美元和24万元人民币。

  收下这些钱,张天生将此事告诉给张小川,张小川说:“我现在不缺钱,等我退休后经济困难时再支持我吧。”后来张小川在供述中说,他当时没要钱一是因为暂不缺钱,二是怕事情败露毁了前程。至于钱嘛,都是亲兄弟,还怕他日后不认账吗?

  2002年5月,张小川帮助成都东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揽到有线网络公司466万余元网络设备的供货业务。东软公司经理杨某、业务员陈某转换了一种感谢方式,采取与张天生的重庆天鑫视频信息广告公司签订虚假广告合同的方式,于2002年9月和2003年8月,两次送给张小川和张天生共计人民币6.5万元,张天生转交给张小川5万元。

  2002年7月,个体经营者彭某为了承包广电局下属的重庆广电宾馆,给张小川送去5000元人民币,大概因为人生,张没有收。之后,彭某千方百计与张交了朋友,熟悉后,又分两次送给张小川人民币1万元。张小川收下钱,将宾馆指令承包给了彭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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