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环保总局下发通知严禁高校实验室排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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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8:13 北京晚报 | |||||||||
![]() ![]() 8月9日,首师大一实验室失火。两名工作人员在漆黑的实验楼2楼清扫积水,火灾发生后,大楼紧急停电。(实习生秦斌摄 新京报图片) 本报讯 (记者 李莉) 近日教育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将高校实验室、试验场等排污纳入环境监督管理范围。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的科研教学活动日益频繁,实验室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及污染问题凸显,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物排放频繁、超出
对实验室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力,造成污染的实验室,根据情节轻重,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学校及其相关实验室进行处理并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