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引发众多专家疑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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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6: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引起众多专家疑虑。侯恕望 摄 记者近日经多方了解,录得部分意见,以飨读者。 据悉,广东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后,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参考。 撰文:本报记者 崔朝阳 严丽梅
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引起广东众多专家的疑虑。他们认为,采取全国统一的方式设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片面苛求法律形式上的完整和统一,反而会失去个税法追求社会公平的最终价值。 广州消费负担高七成 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以2004年度职工人均月工资为例,北京为2362元,上海为2033元,广州为2567元。在广东的深圳、广州等市,由于采用了“补贴免税扣税额”的办法,目前的实际免征额已经达到了1600元,若《修正案(草案)》“一刀切”定在1500元,反而增加了工薪阶层的负担。 1500元的免征额是依据全国的在岗职工年人均消费支出计算的,但部分发达地区的物价水平远高于全国,同样的收入,同样的家庭结构,购买同样的生活必需品,东部地区的消费者支付的费用要比在内地一些地区的消费者多出30%-50%,估计这一现象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存在。 资料显示,佛山市的人均消费支出就约为全国的两倍。在广州,2004年广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120.83元,按人均负担率1.83计算,人均负担消费支出为2000.93元/月,是全国人均水平的1.75倍。 六成五职工都要交个税? 根据广州市统计局统计,2004年,广州市职工人均月工资为2585.42元,是全国人均的2.16倍。2004年广州市职工总人数为193万人,其中月收入超过1500元的有126万,占总人数的65%。专家分析,如果个税免征额统一为1500元,那么,广州绝大多数工薪阶层仍然是缴纳个税的主力军,个税的调节作用未能明显地体现。 广州的免征额应该定在多少呢?有税务专家认为,2500元左右较为合适。计算的依据是:《修正案(草案)》的费用扣除标准1500元,恰好是全国平均消费支出1143元的1.31倍;按此计算,广州扣除标准可以为:2000.93×1.31=2621元。 免征额可否浮动两三成 多方意见认为,建议全国人大考虑经济发展情况,将各省划分为几类,实行不同的个税起征点;或者由国家制定统一起征点后,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幅度内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和国税总局批准或备案。通过法律规定形式,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按1500元/月为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浮动减除标准。 至于如何浮动,有人认为,提高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减除费用的45%;有人认为,可以控制在规定的减除费用20%的幅度内。也有人认为,可以允许不同经济带或省(市、自治区)30%-50%上下浮动。 还有专家具体建议,各省免征额的标准,应以该省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