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吉林省“改动病历案”二审开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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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22:58 新华网 |
图文:吉林省“改动病历案”二审开庭(2) 这是延边大学医院附属医院代理人郑培芬(右二)在一庭审笔录上签字(2004年12月摄)。10月10日上午,轰动一时的吉林省“改动病历案”二审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工作后,审判长宣布闭庭。在二审庭审中,当事双方就院方现有的张玉芬的病历是“正常改动”,还是“篡改伪造”,以及在一审中所做的主要鉴定的合法性进行了质证。 2001年8月,患者张玉芬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错误诊断、治疗,致使自己精神和肉体遭受了巨大摧残为原因,将其告上法庭。可就在原告与被告交换证据时,张玉芬发现,医院提供的病历与自己出院前家人复印的病历不一样,有长达十几天的病情记录是后填写的,而且两份病历中相同日期记录的位置和内容也不尽相同,从而引发“改动病历案”。张玉芬去世后,其权利义务由她的四个儿子――姜大儒、姜鸿儒、姜文儒、姜何儒继受。2005年6月21日,此案的四名上诉人因不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向吉林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要求进行改判。 新华社记者徐家军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