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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民政局涉嫌参股非法集资公司(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7:37 华商网-华商报
陕西渭南民政局涉嫌参股非法集资公司(组图)

塔园“植福之地”的字样很醒目,却让许多投资老人看着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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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民政局涉嫌参股非法集资公司(组图)

老人出示的塔园权位使用证书


  核心提示

  国家规定,只有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骨灰塔位。但渭南市沋湖塔园公司近年来不仅面向在世的老人销售塔位,还违规大肆销售“投资型”塔位。在购买者拿到的塔位永久性使用权证上,竟然有渭南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钢印。

  正是因为民政局的参股,自1998年到2005年,先后有近万人投资了沋湖塔园塔位,其中绝大多数是老人;他们少的投资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后来数千老人不仅没有领到承诺的“高回报”,连投资的“养老钱”一时也要不回来了。目前,沋湖塔园一事已引起渭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警方也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介入调查。近日,本报记者对此事也展开了深入调查。

  2003年9月19日,家住西安市的七旬老人李伟(化名)倾毕生积蓄十余万元,做了生平最大的一次投资:购买渭南市沋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园公司)的8份塔位。然而两年后,当他拿着权证按期去销售服务处领20%的投资回报时,工作人员却称没钱兑现。

  “那什么时候有钱呢?”李老问。对方摇摇头,说不清楚。由于投资的十余万元本金也拿不回来,李老顿感陷入“泥潭”。“买的时候,公司人员说塔园是公司与民政局合作的项目,我想,既然是政府搞的,就该没啥问题,可现在还是出了问题。”

  自1998年4月到2005年7月底,近万群众投资了沋湖塔园塔位,而其中大部分都是西安城区的一些老人。他们少的投资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涉及金额达上亿元。而至今有数千人既无法领取“投资回报”,也拿不回本金。

  一念之差投资十余万元购塔位

  2003年7月的一天,李伟和老伴在省体育场晨练时,一位姓张的老人称可乘免费车辆带他俩到渭南沋湖塔园去看看。为慎重起见,他叫上了家属院的其他几位老人同去。看到塔园山清水秀,金碧辉煌,李老一行游兴颇浓。塔园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塔园是公司和渭南市民政局合搞的,主要是让老人们百年后有一个安妥的去处。听此,李伟等几位老人不觉心动,并在对方请求下留下了联系方法。

  回家后,塔园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开始不断给李老家里打电话,劝他购买塔位。得知刘某也买了塔位,李伟和老伴动心了。于是,他就为他和老伴买了塔位。等买完了,工作人员又告诉他,还可以多买几个塔位来投资。

  “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凡投资塔园的,除了可把塔位自由更名外,还可享受公司两年期的还本获利。两年期满,凭‘五证’(本人身份证、塔位永久使用权证、塔位购买发票、塔位合同书、本人电脑识别卡)到公司领取20%的红利。”李伟说,塔位投资的回报很高,而且是两年期的,如承购人愿意保留塔位,无论是否更名,都可凭“五证”到公司确定塔位编列。如不愿保留塔位则将塔位退还给公司,取回原购买金额款项。

  李伟还被带到了塔园公司设在西安南大街的一个销售服务处,他亲眼见到很多老人都兴奋地忙碌着,有的拿着到期的合同来兑付利息,有的拿着大笔现金购买塔位。询问正兑付利息的几位老人,听已如期获得了收益,顾虑彻底被打消。李伟于是回家取出十多万元积蓄投资了8个两年期塔位。

  一筹莫展数千老人陷投资泥潭

  得知李伟投资沋湖塔园的塔位后,他的一些亲友也纷纷加入到“投资者”行列。2005年9月29日,李伟来到当年缴费的地方领取回报。没想到得到的回答却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没钱兑付。”听到这样的答复,他蒙了。连忙找到当年游说他购买塔位的宣传人员,问可否不要利息,尽快把本金退还给他。

  “就算不要利息,企业也没有钱还!”面对如此回答,李伟感到不妙,就去找其他投资者询问情况,结果发现其他老人的遭遇也和他一样。于是,他便和其他老人结伴到渭南塔园公司讨说法。而公司答复:愿买愿卖,没有人强迫,塔位按照国家规定就不允许投资,是企业宣传人员违规宣传,老人们违规购买,双方都有责任,企业现在财务困难,有钱逐步解决,没钱只能等……

  老人们意识到“被骗”后,对各自的损失进行了登记汇总,汇总(有名册)显示:从1998年4月到2005年7月底,已先后有近万人投资了沋湖塔园,其中7000余人至今没有拿到回报。

  2006年10月中旬,记者先后走访了塔园公司设在西安的市场部以及下设的7个销售处、一个售后服务处。发现除建国路的一个塔园售后服务处尚在,其余均不见了踪影。售后服务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证实:塔园公司设在西安的7个销售处已于2005年年底撤销,目前西安仅剩下他们这个售后服务处了,主要是负责塔位售后服务等工作。

  “自塔园公司出事后,所有的本息返还业务全部停止了,现在我们的工资也是几个月才能发一次。”张某说。这位工作人员没有解释“出事”的具体含义。在调查过程中,服务处依然不断有老人前来兑付“回报”和本金,但得到的答复仅是:“现在还不能兑付,还得等一段时间。”

  一头雾水没死亡证明咋买到塔位

  渭南市沋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是1998年7月注册成立的,总占地面积为100亩,有骨灰格位8万个。2000年3月,沋湖塔园主体工程建成并开业。与此同时,塔园公司先后在西安设立了7个销售服务处,开始销售存放骨灰的塔位和“投资型”塔位。

  经调查,2005年2月以前的投资型塔位虽然基本按期获得了“回报”,但多数群众在办手续时,又在售后、销售服务处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连本带利转购了“投资型”的塔位。

  一位老人称,无论是投资型塔位还是购买自用的塔位,拿到的都是“塔位永久性使用合同”和《沋湖塔园权位使用证书》(简称权证书)。不过在合同与权证书的形式上存在很大差别。所谓“投资型”塔位,就是在塔位永久使用合同和权证书中没有标注塔位编列,并且,也无“公司不负责更名”的印章。而“使用型”塔位则在合同和权证书中均注有塔位编列,并加盖有“公司不负责更名”的长方形印章,其余全部一样。而购买了“投资型”塔位的人们,除可把塔位自由更名外,更可享受塔园公司两年期还本获利保证。购买“使用型”的只能自用。

  依照国家规定,只有凭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塔位,而且不允许通过转让、传销等方式投资塔位获利。但实际上大部分老人都是在世的情况下购买的塔位以及“投资型”的塔位。对此,公司是“明知故犯”吗?

  10月20日,记者来到塔园,而工作人员则以负责人在渭南市内总部办公,无法联系而拒绝采访。无奈,记者只好来到位于渭南市中心的某大厦7层的塔园公司总部。但总部的工作人员又称负责人在塔园,他们是打工的,情形一概不知。当记者要求电话联系公司法人惠某以及询问营业执照挂于何处时,工作人员既不知证照在哪儿,也不知惠某的联系办法。只是称塔园是民政局和塔园公司合搞的,劝记者到渭南市民政局了解情况。一姓李的工作人员说:“你们到民政局去,民政局能给你们说清,民政局是管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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