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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一国两制在实践中磨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9:37 新浪嘉宾访谈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青(资料图片)
今年是香港回归十周年的日子。十年间,两地同舟共济,交流融合,香港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可以说,1997年至2007年是香港经受种种考验的十年,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成功推进的十年,也是香港书写新的辉煌的十年。为了更好地纪念香港这十年,新浪网特别推出“香港回归十周年系列访谈”,邀请香港回归的重要见证人,讲述他们和香港的故事。 今天和网友见面的“新浪网香港回归十周年系列访谈”之:专访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青、副主席马豪辉。 主持人:亲爱的新浪网友,大家好!今天做客我们新浪的是两位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的主席和副主席,一位是胡汉青,一位是马豪辉,欢迎两位。今年是香港回归10周年,也是香港基本法实施10周年的日子了,在这个特别的日子请到两位,谈一些跟基本法相关的问题。请问胡先生,基本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胡汉清:基本法颁布的日期是1990年,在全国人大颁布的,回归的那天1997年7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现在实施10年了,到7月1号就是10年。 主持人:在这10年间《基本法》经历了很多讨论,请问您怎么看? 胡汉清:我们回顾这回归10年,问题就是很多人就看到10年,却看不到历史背景,因为这10年就是主权回归,香港就实施了基本法,但基本法里面保障香港的社会可以有资本主义制度,就是一国两制,就是允许在一个国家之内有一个不同的制度,香港就拿着这个基本法,这个就是我们的“小宪法”,我们就凭这个就可以管制香港,高度自治。 这里还有个历史背景,就是中英联合声明,因为中英联合声明发表于1984年,那个里边全部都是叫基本方针政策,就是国家和香港定的基本方针政策,这个政策就成了中英联合声明的主体内容,这个内容就把它放在一个全国性的法律基本法里边。所以中央政府处理香港的问题,是以主权单位来看一个地方的政府,它的做法就是给你高度自治,除了三方面,一个就是外交,一个就是国防,还有一个就是叫中央政府管理的事,还有就是基本方针政策的把关,所以基本法后边就有中英联合声明的承诺在里面。 可是香港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举一个例子,基本法23条是我们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关于国家的安全法,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安全法,每一个国家的安全法都是一致的,国家安全,23条的基本法就是国家给我们一个权利自己去立法,你不立法,它帮你立法。这个争议的背景,是因为香港人对历史的背景,对国家、对香港指定的基本方针认识不够,如果从很多方面改进,比如说国民教育,比如说多一些学术性的讨论,因为一国两制是一个政治的方案,是邓小平定的一个史无前例的方案,解决一个政治的问题,美国的联邦制200年了现在还在磨合之中。我们一国两制以前是没有的,解决了主权问题,很多具体问题还要在实践中去探讨。 主持人:也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界限? 胡汉清:没有去定义。还有个例子,比如说现在我们做律师的,我们国家有一个单位叫全国律协,全国律协是应该包含所有中国的律师的,我们国家至少有三种不同律师,有内地的,有香港的律师,有澳门的,你再把台湾放进来就是四个不同的律师系统,这个不同律师、不同的系统都是中国的律师,但目前“全国律协”里边都是内地律师,还没有香港律师和澳门律师,所以内地也需要对一国两制做出一些实践。 主持人:请两位详细帮我们解读一下香港的基本法,它包括了哪几方面内容? 胡汉清:基本方针政策是朝什么方向走呢?远景的,就是一国两制,香港原有的社会制度五十年不变,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大家同意了。那么往后可能有争议,我说有变,你说没有变,所以中央政府就很科学地把这个社会制度的定义以基本方针政策去规定,所以比如说法律有个基本方针政策,基本权有个基本方针政策,金融制度有个基本方针制度,这样一看你就看到是这个模式的五十年不变。其中惟一一个要变的就是政治的制度,因为以前是殖民地,不是高度自治,没有自治,所以这个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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