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贸易十年硕果累累(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06: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粤港贸易十年硕果累累(组图)
广东提出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取得丰硕成果。

粤港贸易十年硕果累累(组图)
广州香港合作潜力巨大,有着很强的互补性。香港在金融、信息等方面具有优势。

  广东好,香港才会好;香港好,广东会更好。

  粤港合作,由来已久,香港回归十年,也是两地加快融合、携手大步走的十年。回首十年,粤港创新多项合作机制,为两地经济的繁荣写上华丽的一笔。

  总体来说,两地十年来的融合,促成了香港与广东的市场对接,推动了广东市场化的进程;这些合作机制使香港这个国际自由港与内地在贸易、人力资源、市场运作等方面建立了越来越紧密的关系,同时,加深了两地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为广东更好地借鉴香港的先进模式、国际贸易经验,起到了很好的服务平台的作用,并为未来的继续融合提供了宝贵经验。

  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梁耀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回归后,粤港经贸合作的范围越来越广,合作的层次越来越高,合作的效果越来越好。这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的现代化建设和香港的繁荣稳定。

  十年贸易额增2000亿美元

  目前,粤港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增长势头良好。1997年粤港进出口贸易额才1052亿美元, 2006年粤港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505亿美元。CEPA实施三年多来,粤港进出口贸易年均增加400亿美元以上。

  香港来粤投资稳步增加,服务业成为新热点。过去十年,香港对广东的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地域不断拓展,领域不断拓宽。截至2006年底,广东来自香港的实际投资累计1122.3亿美元,其中1997~2006年广东来自香港的实际投资累计717.1亿美元,占同期全省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56.6%。

  广东企业投资香港踊跃,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截至2007年5月底,全省经批准在香港设立和增资的企业共777家,协议投资额35.7亿美元,约占我省境外投资总规模的40%。其中,1997~2006年我省在香港设立和增资企业共213家,协议投资18亿美元。

  粤港经贸定会更上一层楼

  梁耀文表示,展望未来,粤港经贸合作潜力巨大,外经贸厅将继续引导我省企业投资香港、联合开展经贸活动、继续支持香港企业到广东投资、努力推进服务业合作、加强粤港口岸合作。

  首先,健全粤港联合招商工作体系。促进服务业合作。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扩大服务业合作成果,重点加强服务外包合作,更多引进香港的法律、会计、管理咨询、金融等服务企业来粤投资,提升制造业合作水平;鼓励在粤的香港企业增资扩产,设立研发中心,延伸产业链,增强带动能力。

  进一步提高“走出去”水平。积极推动广东企业投资香港。加快培养“走出去”人才,推动更多的广东企业到香港投资兴业,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同时,深入开展粤港针对贸易摩擦的联合应对工作。

  梁耀文告诉记者,只要粤港双方共同努力,务实推进互利合作,粤港经贸合作一定会更上一层楼,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绩。

  接通内地与国际

  万能插座

  在2005年11月21日“中小企业国际推广日”的午餐会上,香港贸发局主席吴光正用英文发表演讲,对在座的各国企业家大推“大中国”的概念。而耳机里的同声传译,则只有普通话一种语言。对外宣传“大中国”概念,对内宣传国际化概念,这正是香港优势。

  香港贸发局为与会者准备了小礼品是一个万能插座,喻示着香港“接通全球”的理念。

  (何树青)

  粤港合作

  步步推进层层深入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

  (1998年3月)

  1998年3月30日,首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2003年,联席会议升格为两地行政首长共同领衔;2006年第九次会议由黄华华和曾荫权在广州共同主持,双方就港珠澳大桥等跨界基建、物流和口岸、卫生和食物安全及其他领域的具体合作项目达成广泛共识。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设“粤港合作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另设立若干专责小组,负责对各专题合作项目的研究、跟进和落实。该机制使粤港合作提升到了政策层面,影响深远。

  CEPA经贸合作机制

  (2003年6月)

  2003年6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与前任香港特首董建华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地经济融合机制,对香港经济的复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次年1月,CEPA框架下的首批两地374类零关税货物和18个服务贸易优惠项目开始实施;目前已进行到第三阶段,所有香港产品均可按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服务贸易方面则增加到了49项,更允许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设个体工商户。该机制为香港的资本、服务、品牌产品进入内地特别是广东地区开通了直通车,对广东以及内地下一步市场开放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泛珠合作框架协议

  (2004年6月)

  2004年6月,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由广东省提出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构想成为现实,粤、闽、赣、湘、桂、琼、川、贵、云9省区和香港、澳门的行政首长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即“9+2”合作)。

  目前在“9+2”框架内,一是建立了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部门衔接落实制度、日常办公室工作制度;二是举办了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活动,签署了一批专项合作协议;三是区域内企业间合作进展顺利,三届洽谈会签约总金额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

  丁力:

  港经济1/3

  珠三角贡献

  香港回归以后的十年,广州、香港合作的形式和内容更加深入,一个是工业合作,一个是市场合作。

  可以说,香港和广州合作潜力巨大。香港要往前走,需要寻找新的空间,包括产业拓展空间,而广州在这个方面就与香港有着很强的互补性,香港有金融、信息优势,广州有大量的人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而且这些企业的总部都在这里,此外,广州的产业基础和政府推动产业发展的能力,都可以有效地促进两地工业化水平的提高。

  在市场化方面,香港早已经不满足从欧美国家拿订单,香港也想到内地市场参与竞争。在这个格局下,广州就成为一个非常好的“桥头堡”。香港在国内市场的开拓中,可以和广州进行很好的配合,有了广州的参与,香港的期待值更大。

  事实上,香港经济的三分之一由本土贡献,三分之一由国内其他地区贡献,三分之一来自珠三角地区,所以,以广州为“桥头堡”,进入更广泛的内地市场,香港会很有兴趣。

  展望未来,香港和广州可以共同打造“世界办公室”,合力建设总部经济,把两地繁荣推向新的高地。

  (作者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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