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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原定1999年遣回劫机犯 因其中途犯案中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1:20 新京报
昨日上午,劫机案犯杨明德在警方严密戒护下于马祖南竿由大陆“海峡号”押解遣返。《厦门日报》供图 本报讯 昨日,依照“金门协议”,1993年、1994年劫持大陆民航客机到台湾的劫机犯杨明德、林文强被遣送回大陆,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两人原定于1999年2月专案遣返大陆,但在前往金门途中伤害台方执行人员,未能如期遣返。 昨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金门协议”并不是一个司法协议,而是两岸民间团体之间建立的一种沟通渠道,且遣返刑事嫌疑犯也是由民间团体主管完成。但“金门协议”一直起到其积极作用,使双方在进行遣返时对接畅通。 据媒体报道,台“陆委会”昨天发布消息称,大陆劫机犯杨明德、林文强两人于昨天上午在马祖福澳码头,以专案方式由海基会会同台方红十字组织与大陆方面顺利完成劫机犯交接及遣返工作。 “陆委会”表示,杨明德、林文强分别于1993年、1994年劫持航空客机到台湾,经台方法院判决确定并于服刑假释后,原定于1999年2月专案遣返大陆,不过却在前往金门途中再次劫机伤害台方执行人员,未能如期遣返。杨明德、林文强的犯行复经台法院判决确定,两人已于今年分别服刑及假释期满,并于收容所等待遣返。 “陆委会”表示,自1993年至1998年间,大陆地区居民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来台案件共13件,合计18人,台方曾分别于1997年、1999年及2001年将服刑假释之大陆劫机犯专案遣返大陆,截至此次遣返后,已遣回17人,目前仅余1人在服刑。 在今年1月23日的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武和平介绍,从2000年以来,依据“金门协议”,在有关部门协助下,大陆警方共遣返犯罪嫌疑人123人。目前,该数字仍在不断增长。 综合本报记者 张太凌 《厦门日报》报道 - 相关新闻 福建警方向台湾遣返19名疑犯 据新华社电 14日10时10分,按照金门协议,福建警方向台湾遣返19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其中古俊男、徐翰廷等14人涉嫌虚假信息诈骗,5人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贩毒等。 此次遣返的14名台湾籍疑犯,均系今年福建警方在开展打击整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猎狐行动”期间,分别于2月至7月间在厦门抓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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