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图片 > 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专题 > 正文
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进行重审。许霆被以盗窃罪判处5年徒刑,追缴所有赃款17万3千8百26元,并处2万元罚金。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