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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江大桥坍塌案开审 船长称未撞到桥(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1:57  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九江大桥坍塌案开审船长称未撞到桥(组图)
辩方提供证据供证人确认。
广东九江大桥坍塌案开审船长称未撞到桥(组图)
肇事船船长正在法庭进行辩护。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九江大桥坍塌案当事船长昨当庭辩称

视频:广东九江大桥坍塌案开审 船长称未撞到桥 来源:广东电视台《广东早晨》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林萍萍 通讯员海法宣

  造成200多米桥面坍塌,致四车坠河、八人死亡、一人失踪的九江大桥坍塌案昨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运砂船船长石桂德被控交通肇事罪。

  庭审还原了船长石桂德当时错误操作运砂船的种种细节,但石桂德当庭否认指控,并称船没有撞到桥,而是桥塌了压沉了船。

  船长错将施工灯当航道灯?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6月1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石桂德(男,46岁,广西人)驾驶“南桂机035”船装载河砂自佛山高明顺流开往顺德,开航时有轻雾。5时许,距九江大桥约1100米时,江面上有浓雾,能见度急剧下降。作为船长的石桂德没有按照规定加强瞭望、选择安全地点抛锚以及采取安全航速等措施,在无法确认船首前方所见白灯是否为主航道灯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航行。最终,船长对航道灯判断的严重失误致“南桂机035”船因偏离航道,船头与九江大桥发生碰撞,导致三个桥墩及承载的桥面倒塌,四辆汽车落江损毁,八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450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石桂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八人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依法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几名证人前后说法大不同!

  昨日,双方都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证人黄某是当时当班的水手。按照其以前在侦查机关所作的证言,出事前,石桂德发现偏离了航道,就向左打满舵,但船还是撞上了桥墩。10秒后,桥向船头砸了下来,船员们纷纷跳水。但昨日上庭作证时,黄某突然改变了证言,说雾太大,并不清楚船撞上了桥,只是感到上面有东西落下来了,压沉了船。

  另有一名水手倪某也推翻了之前的证言。其在侦查阶段的证言显示,当晚他正在睡觉,听到石桂德大叫起床,遂看到船撞上桥的火花,猛烈的撞击让他向前跌倒,接着听到一声巨响,感觉有东西从上砸到了船上。但是,昨日他却表示看到的火花很可能是桥板上的电缆,桥落下来之前,并没有感觉还有其他撞击。对此,公诉人当庭质问证人为何对公诉人所讲与对辩护律师所讲的完全不同,证人沉默了很久才答:“忘记了。”

  而辩方出庭的证人则是在船上跑业务的人员林某。他表示出事当晚他接到石桂德的电话,说施工架落下来,把船给压了。他连夜开车到南海,石桂德后来说是九江大桥塌了压到了船。

  船长翻供

  “我的船没有撞到桥”

  由于检察院对石桂德实行了取保候审,石桂德昨日着便装上庭。他个子不高,面容黑瘦,回答问题时口齿含糊不清,但抛出的观点却很惊人。他当庭推翻了在侦查机关的供述,称“我的船没有撞到桥,是桥砸沉了船”。对于翻供的原因,他吞吞吐吐地表示当时没看清楚笔录就签了字。

  公诉人:开船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情况?

  石桂德:有很小的雾。

  公诉人:快到九江大桥时呢?

  石桂德:雾很浓,我就放慢了速度,当时水很急。

  公诉人:按规定,浓雾的情况下,应该有几个人操作?

  石桂德:一个轮机、一个水手、一个驾驶。

  公诉人:水手负责做什么?

  石桂德:水手负责瞭望。

  公诉人:当时水手在瞭望吗?

  石桂德:(犹豫)他在泵水。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发现已经偏离了航道?

  石桂德:在距离桥前约80米的地方碰上了一个航标。

  公诉人:为什么说没有撞上桥?

  石桂德:雾太大,看不清楚。

  公诉人:看不清楚,你怎么知道没有撞?

  石桂德:没有撞的力。

  公诉人:那为什么知道出事了?

  石桂德:因为桥碰到船了,是一种从上往下压的力,不是撞的力。

  律师:出事之后,你怎么做?

  石桂德:我打电话给老板,说出事了,有东西压到了船。

  律师:你觉得是什么东西?

  石桂德:我以为是施工架之类的。

  争议

  到底是船撞桥还是桥砸了船

  石桂德的代理律师许光玉曾经在九江大桥民事索赔案中替船东林雄代理。他在庭上说:“由于当时浓雾导致能见度极低,没有任何证人亲眼看到船体和九江大桥碰撞,也没有证据证明尚在水中的船头有碰撞痕迹。”

  为此,辩方申请了探摸队的潜水员李某作为出庭证人。李某表示,经过两次探摸,他发现桥板落到船上的地方已经变形,但船头并没有发现撞击的凹形损伤。律师指出,如果真是船撞桥,船头就应该有明显的凹痕。不过律师承认由于船头扎进河底很深,打捞时是将船头切割,船尾打捞起来。因此,船头有一部分无法探摸得到。

  许光玉认为,进行水下扫描确定船头是否有撞击损伤这一过程并不复杂,完全可以做到,甚至有能力将目前还一直隐没在水下的船头捞起。“为什么不打捞呢?打捞之后,就能看到船头到底有没有撞击的凹痕了。”

  而公诉机关认为没有必要将船头捞起来证明船撞了桥,因为有多位目击证人已经证明了船撞桥的事实,其中包括在船上的数名船员和九江大桥上的数名施工人员。

  大桥是否有安全隐患?

  为了证明桥压船的观点,许光玉指出九江大桥存在安全隐患。他表示桥墩是否牢固与埋地深度有直接关系,埋地越深桥墩越牢固,但是九江大桥的水域水深已从建桥时的10米变成了30多米,也就是说桥墩受力基础少了20多米,支撑桥梁的基础遭到了严重破坏,甚至有一个桥墩已经悬空,影响到大桥安全状况。根据媒体报道,河道长期的挖砂行为导致了这一现象。对此,公诉人表示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事故通报,九江大桥事件是一起船撞桥梁的单方责任事故。

  由于案件争议较大,双方证据繁多,昨日法院开庭至下午5时才结束举证阶段,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进行辩论。

  事件回放

  2007年6月15日凌晨,325国道上的九江大桥200多米桥面发生坍塌,途经此地的运砂船“南桂机035”沉没,4辆汽车坠入河中,最后证实有8人死亡,1人失踪。6月20日,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发布调查报告,事故主要原因是船舶航行中突遇浓雾,船长疏忽瞭望,采取措施不当所致,是一起船撞桥梁的单方责任事故。8月2日,大桥管理方广东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开高速)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索赔258万余元。去年1月5日,广州海事法院下达了裁定书,裁定中止审理广东九江大桥被撞塌事故,缘由是关于船长石桂德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正在审查起诉当中。

  许光玉律师此前告诉记者,由于九江大桥的业主佛开高速公路公司未经船主同意就将沉船桥头切割、打捞出部分船体,船东已经委托他将佛开高速告上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已经立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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