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于美国东部时间9月13日,约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至此,中国已完成了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所有法律手续。专家表示,此举的意义在于明确了我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的管辖权范围。
据新华社电美国东部时间9月13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约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至此,我国已履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完成了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所有法律手续。
另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在会见中,李保东向潘基文强调,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中国人民和政府有决心,也完全有能力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维护和捍卫国家的领土完整。
□意义
明确我国对钓鱼岛权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翰灵表示,这是进一步用国内立法程序,明确我国在钓鱼岛的领海基线,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就可在此基础上往外划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往内属于内水,也就明确了我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的管辖权范围。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专业研究者王晓鹏介绍,根据联合国岛屿制度规定,一国对岛屿享有的法律效力,分为全效力、半效力和零效力。我们这次通过这个形式,告诉国际社会,我们对于钓鱼岛享有全效力,享有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即享有43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大于日本本土的面积。
向外公布、并向联合国提交领海基线和准确的海图之后,我国对钓鱼岛有什么样的效力都进一步明确。
海洋划界由泛指到具体
王晓鹏认为,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疆管理要更加科学化,必须明示海域、沿海岛屿的基点位置,公布某个岛屿、海域的领海基线,对于钓鱼岛也是如此。
“过去我们向联合国方面或其他国际组织提交的能公开的关于海疆的部分,是泛指,东海自然涵盖了钓鱼岛,现在则由泛指到具体。”王晓鹏说。
他认为,在此时提交,也可看做是一种主权宣示,行使我国对钓鱼岛的管辖权。提交这份领海基线海洋信息后,也对下一步东海划界表明立场。
□释疑
为何要提交联合国秘书长?
王晓鹏介绍,中国实行直线基线法,此次公布钓鱼岛基点基线沿用一贯方式。海图则更多从技术层面理解,包含海域的经纬度。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应将海图或地理坐标表妥为公布,并将海图和坐标表的一份副本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王晓鹏表示,提交联合国意味着这是一个主权说明,但并不就意味联合国予以仲裁。
王翰灵表示,这只是履行一个法律程序,本身没有特殊的意义。
日本是否公布过领海基线?
据了解,日本政府2008年向联合国提交了所谓标注有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海图。
王晓鹏认为,按照联合国海洋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钓鱼岛主权的声明完全是一种合法行为。目前日方处于一个守势,为巩固成果“购岛”,针对中国公布领海基线的做法,日本下一步可能会加强其对于钓鱼岛所谓的法理依据和权利主张。
日本舰船驶入要不要抓扣?
王晓鹏认为,我国下一步应进一步声明我们的海洋权利,包括主权、管辖权和资源专属开发权、修建人工设置等。而且更重要的一步是执法,“以后如果有外国人,包括日本人的军舰、保安厅的船、飞机,还有渔民进入之后,要不要真的去警告、抓扣?我相信我们有决心这么做,也应该这么做。”
他认为,中日在钓鱼岛上的博弈,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战,善于应用法律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因此我国当利用法律维护国家领土主权。除执法外,还当开发、利用、保护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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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是国家领土组成部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国内公约》,内水指沿海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权。所有外国船舶非经许可不得驶入,也不得进行其他活动,而且不享有无害通过权。基于履行条约义务或按照国际公约规定行事的目的,须经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并要遵守沿海国的法律。否则将构成对领土主权的侵犯。
领海:可行使一切国家主权
领海基线向海一面的领域分为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宽度是12海里。根据国际公认原则,沿海国对领海行使一切主权,以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与国防安全。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可享受无害通过权。
日本政府7月7日宣布欲将钓鱼岛“国有化”,引发中国政府强烈抗议。9月10日,日本政府通过钓鱼岛“国有”方针;9月11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拨出20.5亿日元(约合1.66亿人民币)“购岛”,并签订“购岛”合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