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百万元设备监控吐痰,经人大批准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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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3:40 舜网-济南时报 | |||||||||
何勇海 日前,北京东城区城管大队在北京站使用价值超过百万元、装有卫星传输设备的高科技指挥车锁定了9名吐痰者,责令他们擦去地上的痰。据介绍,这是东城首次使用电子眼治理吐痰行为,最近一段时间将持续使用,因为以前的治理吐痰行动中,往往因为没有证据,当事人不承认而无法处罚(2月26日《重庆晨报》)。
随地吐痰确实是不文明的习惯,应该制止。然而,为老百姓吐一口痰就用价值超过百万元且装有卫星传输设备的监控车监控,从而迫使其交罚款的做法我认为过头了。 我们不应当否认,吐痰在绝大多数时候是人的一种生理反应,比如感冒,比如城市混浊空气的刺激,憋得人嗓子难受。如果在卫生洁具比较完善的前提下,当然罚款没商量。而我们的市政设施,是否像设立公厕那样,在公共场所设立吐痰容器了呢?我想,只为方便城管人员管理而耗费上百万买来监控车处罚市民吐痰行为,还不如用来给市民多设置一些可吐痰的专门容器或者设施。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不见得就比“土法”效率高且管用。 用纳税人的钱,买来先进设备罚纳税人的钱,这实在有利用公共财产赚取部门利益之嫌。有网友算了一笔账:每天按抓50人算,一天可收2500元,成本一年左右即可收回,第二年即可赚百万。而且,这样花钱得到人大的批准了吗? 说实话,我们还没有发达到用价值百万的设备“监控市民吐痰”的程度。中国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比这更迫切的多得是。更何况,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度,需要做的事情太多,并非一辆监控车就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