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赞同缪寿良委员的提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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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6:00 光明网 | |||||||||
邓海建 3月4日《新京报》消息:委员提议制定从政道德法,控制公务员体重防大吃。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特邀委员深圳富源集团董事长缪寿良建议制定《从政道德法》,通过法律对公务员态度傲慢、出言不逊加以约束;为防止公务员大吃大喝,公务员的体重也要控制。 我深信缪寿良委员在提议的时候就料到了舆论的价值评判走向了,譬如《南方都市
德国女摄影家赫尔林德?科尔伯,用10年时间拍摄政界名人,得出的结结论是:一些人得到权力之后都变胖了。如果说政府官员的体重与行政管理效率成反比——这只是一种统计概率的玩笑的话,那么这种偶然性背后有没有值得我们警醒的“巧合”呢?一个官员的体重太高,有没有可能是他心宽体胖或注重吃喝玩乐、而没有把精力全部用到工作上去呢?或者说,我们敢不敢拍着胸脯保证:如果一个地区的官员体重普遍偏高,则此现象和公款消费、公款吃喝是毫无亲缘关系的呢?我赞同缪寿良委员这个奇怪的提案是因为:我们同样郁闷于看到“肥胖”和“奢靡”的暧昧却抓不住它们苟合的逻辑。如果说是《从政道德法》让人“闻所未闻”,不如说是我们对不完善的制度设计和现行行政秩序下公务员效率与品格的“无头绪性忧虑”。 康熙云:端本澄源,治国治吏。靠体重一项单纯的指标来称量官员的称职与否的确有失偏颇,而我们对“从政道德”的关注,在于社会的分工和发展可能会要求更多的政府工作人员出现,问题是,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到底还有没有精简的余地?如果政府部门依然存有“肥胖”的岗位,那么,公务员自然就有了可以“发福”的空间。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官德”建设,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由此,“权力道德法律化”也未必百无一是,爱搬“国际惯例”的法理专家不妨看看人家:美国1978年用《从政道德法》对公务员的行为作了道德上的限制;意大利最近也出台了国家公务员《道德法典》…… 公务员,毕竟是一个政府的形象和脸面,高矮胖瘦本正常,但体重都向一个方向发展,未必“脸上有光”。由此,我也深深赞同缪寿良委员的提议。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