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时请别拉“发展地方经济”这面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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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31 浙江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河北赞皇、安徽休宁两地严重违法使用土地案件,并表示将进行公开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在当下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成为主导因素。执法部门发现,在目前的土地使用中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相关领导”;同时这种违法常常是以经济发展为单向度指标,政府在受查处时也惯用“发展是硬道理”来应对。
“发展地方经济”曾经是一面人们挥舞得猎猎作响的大旗,不可否认,在这一旗帜的指引下,中华大地不少地方一度脱颖而出,成为明星市、明星县、明星镇,当地群众成为这一口号的直接受益者。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大凡涉及政府或相关领导的违法或明显荒唐的行为,政府在接受媒体采访或被查处时,往往拉出“发展地方经济”这面旗帜,把旗帜当成了人尽可唾的“痰盂”,动不动就往上面吐一口。 颇具代表性的“安徽休宁案”无疑凸显出当前非法圈地过程中地方政府业已成为操刀手的事实,面对查处,休宁政府一样拿“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帜做挡箭牌。如果只是个案,人们大可不必过于担心,但只要稍微有点喜欢关心时事的人就会发现,不少地方在“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帜下,已经做出了让老百姓切齿痛恨或让普天下之人都觉得荒唐可笑之事。 一些地方在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帜下,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为了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尽量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本无可厚非。但有些地方为了成功吸引外资,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地,公然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于不顾,拿国家的土地、税收作“陪嫁”、送人情。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就是,国家规定的引资税收“两免三减半”政策,到了某些地方政府官员手上,往往被放大执行。很显然,这种被扭曲了的现象,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大量的损失。一些地方更是饥不择食,在招商时不加选择地“拣到篮里便是菜”,把一些发达地区淘汰掉、高耗能、污染重的企业招了进来,遗害无穷,让当地老百姓怨声载道。 一些地方在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帜下,甚至干出了让人觉得荒唐可笑的蠢事。近日,安徽巢湖市竟然愿意耗费近百万元,举办所谓的“牡丹观赏节”,其“主角”只是一株生长在山崖上、据说“可预测旱涝”的野生牡丹,希望借此打造巢湖“城市名片”。一个人愚昧不足为奇,一些人愚昧也可以理解,但一个城市集体愚昧那的确可堪这个城市的悲哀了。有人撰文评价巢湖“牡丹观赏节”是现代版的《皇帝的新装》,我看,挖苦得并不过份。巢湖市委、市政府对民间传闻和当地百姓祭拜习俗表现出出奇的重视,提出“因势利导,为加快旅游发展,打好巢湖旅游品牌,及时将这一传统的民俗活动策划提升为发展巢湖大旅游活动的又一重大举措,……”从1997年起,到今年已经第十届了。在一个倡导“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的时代,一个市级政府竟有如此荒唐的举措着实让人笑掉大牙。 把一面光彩照人的旗帜作为工作失误乃至违法的搪塞借口,显然亵渎这面旗帜;倘使这面旗帜当成随时可用于“排污”的“痰盂”,我们的社会就不能不对旗帜背后的东西引起高度警觉。实现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振兴,当然不可能凭打出一两面旗帜就可以成功,它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并持之以恒地坚持科学发展观,这就是振兴地方经济必然选择和唯一出路。 作者: 罗真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