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该明白利人就是利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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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12 潇湘晨报 | |||||||||
作者:东方晦 房地产市场在2006年春天上演了“热火朝天”的一幕。但在热闹景象的背后,几个“冷”数字值得玩味。房价一路飙升的同时,居民的购房意愿却在接连下降,商品房空置率也在不断扩大,而近七成的居民面临着买不起房的尴尬。(4月24日新华社)
任何交易都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双赢局面。道理非常浅显:只要有一方吃亏或觉得会吃亏,交易就无法进行;交易无法进行,就会造成双输结果——想买的买不到,想卖的卖不出。如果拿这个原则来看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怪现象,就不觉得怪了,因为交易一方——开发商违背了该原则,把价格定得离谱,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按理说,任何一个商人都不敢轻易抛弃这个原则,因为在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中,一旦抛弃这个原则,就等于把市场拱手相让,为自己掘下坟墓。但是,众所周知,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恰恰就不是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非市场性交易”,使房地产市场变成了具有垄断特点的“不道德的经济”。 笔者以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凭借着强势地位,违背公平交易原则,巧取豪夺购房者的腰包,并未违法,却不合理,不能长久。从去年房市调控起,购房者的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大家纷纷持币观望,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到1.23亿平方米,开发商资金短缺,就是对开发商违反游戏规则的惩罚。 在遵守规则的同时,开发商还必须明白:任何一种市场行为,利人就是利己。开发商必须学会掌握妥协精神。妥协不是无原则的让步,而是适时地帮助别人——而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现在上亿平米的房子闲置,而房价又高得消费者不能承受,一旦楼市崩盘,后果不堪设想,首当其冲的就是开发商。虽然有多方力量托市,尚不至于出现崩盘,但作为理性经济人,你必须防患于未然,必须控制、节制自己的欲望,必须相信市场的力量是终会胜出的。因此,适当地放弃一部分利润,把房子卖出去,既帮助了消费者,也救了自己,何乐而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