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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终结“逢听证必涨价”的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4:17 中国青年报

  冰点时评

  在北京市出租车调价听证会即将举行之际,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表示,北京市出租车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仅靠听证会难以真正解决问题,应该上升到人大的层面,让人大代表去辩论。(《新京报》4月21日)

  听证会在现代社会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示范意义是不可估量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听证会就是一剂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具体到北京市出租车调价听证会上,由出租车公司提出调价方案,进而以听证会的方式解决油价上涨所引发的问题,其实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瑕疵”,因为这种部门听证难免不被部门利益所裹挟和羁绊,从而无法真正实现听证会所要达到的“双赢”结果。

  事实上,作为

出租车公司,其一方面要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必要的商业利益;但另一方面,它的特许经营权的背景在赋予其一定垄断地位的同时,也要求其在追求商业利益之时兼顾公益性。否则,仅有垄断地位的权益却无公益之责任,显然与法治社会权责统一的理念背道而驰。

  然而,出租车公司的“双重人格”,恰恰成为了其肆无忌惮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佳“挡箭牌”,这也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其公益性的缺失。油价上涨本是一种共同风险,这种风险本应该由利益相关各方共同承担。但根据出租车公司提出的调价方案,“涨价”意味着油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出租车司机或者消费者来承担,这显然并不合理。虽然听证会能否通过调价方案还在疑问之中,但出租车公司完全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调价方案,却会影响到听证会的进程和结果。

  在目前的我国价格听证的制度设计中,一个显见的弊端是:听证的关键内容即价格方案是由利益最相关的部门作出的,而公众参与听证程序的过程只是一种“被动的反驳”,而不是“主动的建言”。这样一来,听证会虽然从程序上讲是公开公正的,但前提的不公正恰恰否定了过程以及结果的公正。于出租车公司而言,其提出的调价方案当然会“避重就轻”——过多地从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设计方案,而有意地避免对自己不利的制度设计和信息披露。

  问题也就由此而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公众很难以提出非常具有说服力的建议,正如毛教授虽然不相信出租车的低利润的辩称,但却无法用翔实和有力的数据反驳,从而使得其观点的力度大打折扣一样,听证会代表的也要面临同样的问题。在缺乏分庭抗礼资格的前提下,本应该是利益博弈的听证过程变成了出租车公司的“独角戏”。这样,听证最大的意义不过是涨到两元还是1.8元的问题,至于“降价”的可能则是天方夜谭。

  所以说,由出租车公司主导的听证会只能解决“涨不涨”或者“涨多少”的问题,而这对于出租车行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公共利益而言,顶多算得上是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这样一来,毛教授提出的由人大介入出租车问题,其实才是解决出租车问题的治本之策。

  于出租车公司与公众而言,人大相对超脱中立,由其来充当事关公共利益的某一个行业问题的终局裁判者,事实上是把一个可能受部门利益羁绊的公共问题提升到纯粹的公共空间,实现一种利益的正常表达与博弈。而且,相比于分散的参与听证的公众,人大不仅在权力上能够要求出租车公司披露成本利润等决策的关键信息,而且也能够避免个体单枪匹马的局限性,从而从更长远的角度解决问题。毕竟,出租车调价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价格调整问题,而是与出租车公司的垄断地位、公共利益以及其一系列问题息息相关,更是关系到部门利益和公共利益如何协调的问题,寄望于囿于部门利益的出租车公司主导的听证会来解决,无疑是与虎谋皮。

  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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