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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居民户口更要消除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0:06 红网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浙江省力争在2007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见2006年5月5日《新京报》)

  这种制度的设想是很美丽的。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从此以后,无论城里人
,还是农村人;无论做工,还是务农,都是同样户口的居民了。那么农民今后进城务工在就业、工资、养老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再也不会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待遇了。然而,这种美丽的设想我看太有点过于理想的色彩了。

  我们承认,目前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存在一些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是与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是农民,只能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活,只能没有医保、社保等待遇。可是,农民工所受到的一些限制性、歧视性政策,还有受到的一些不平等待遇,并不完全是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的。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农民工往往工作十几个小时,还有农民工同工不能同酬,能说是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的?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对农民工另眼相待啊。企业敢如此对待农民工,根本的原因是企业没有执行《劳动法》,劳动管理部门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企业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和检查。老实说,现在农民能够进城务工,城市里的企业接受农民工,这就已经打破了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束缚。现在农民进城在各方面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关键的是政府管理部门没有根据情况的变化出台相适应的政策,也没有对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做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因此,企图通过改变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来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是非常不现实的。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从表面上来看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没有了区别。但是在实质上仍然存在着城乡差别。因为由于居住地的不同,劳动性质的不同(前者从事工业生产,后者从事农业生产),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存在的天然差别不可能因为一纸户口的改变而消失。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仍然有农民,仍然有在农村劳动和生活的居民。这就是说,必定有农村人口。农村人口到城镇工作,城镇依然会将他们视为农民,依然会对他们歧视,依然会不平等地对待他们。除非让农村人口自由迁徙,没有户籍所在地的束缚。

  当然,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是一种历史进步。但是这种进步的作用对解决目前影响农民进城务工的诸多问题是有限的。我们不能对其抱有过高的希望。并且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后,将会有更多和更难的工作要做。否则,这种新型的户籍管理制度应有的作用就得不到显现。

作者: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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