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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刚:排除隐患为何引出更大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1:52 新京报

  5名煤矿工人被困井下,生死未卜,牵动人心。

  5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发生一起煤矿安全事故。在事故时有发生,似乎一直难以根治的情况下,这起也许在冰冷的年终数据统计中并不显眼的“小事故”,却与那些大事故一样,值得我们“跟踪”、持续关注。因为事故发生煤矿的不少现象,反映了在全国进行矿井停产整顿的“治理猛药”下,一些煤矿具有非常强的“抗药性”的现实。

  这起事故“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那5名工人并不是去挖煤而被困,而是在安全监督员发现矿内岩石松动情况后,在去排除安全隐患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事故的。在具备健全安全机制并能有效运行的情况下,排除安全隐患期间的矿井安全保障与避险措施应该最充分,管理者与工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最强。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血色的“讽刺性”悲剧:排除安全隐患之时发生安全事故。而且,“在采取自救抢险过程中,方式失当,没有及时送氧送风”。事故发生后,还出现如此重大的“失误”,似乎暴露了这个矿井安全保障和自救能力、水平并不高。

  而且,生命危在旦夕之际,每一分钟都是宝贵的,然而,这起事故却在发生至少13个小时后,才迟迟报告给房山区。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为什么在这里失灵呢?

  按照媒体的报道,这起事故发生时间是5月18日凌晨3点,但不是矿井安全检测设备发现的,而是“其他巷道的工人发现的”,也就是说,事故发生的时间可能更早;事故发生后,“矿上忙了一上午,没有结果,才在下午向区里汇报”,这时候已经是下午4点左右。13个小时,对于井下被困的五位工人意味着什么?有多大的分量,相信每一个人都能称得出来。

  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该矿严重迟报”,但问题是,为什么屡次整顿之后,安全通报制度还是如此不灵敏?煤矿迟迟不上报,是不是打算捂住什么?

  更让人不解的是,发生此次事故的史家营乡莲花庵第六煤矿,曾在去年8月被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列入第一批停产整顿矿井名单,但是,今年2月又被村里评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煤矿”。

  煤矿之所以要进行停产整顿,是因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去年,全国曾累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达12990个,验收矿井10067个,验收合格率75.1%.那么人们可能会问,莲花庵第六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它又是否接受了整顿合格验收?验收要么合格要么不合格,如果是前者,就不会出现排除安全隐患反而出

安全事故这种“低水平的事故”;不合格的话,本就应该整顿以至关停。但是,我们看到却是一个在国家安监总局“挂了号”要停产整顿的村属集体煤矿,“逃过”各级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不仅继续生产,还被评了优。

  面对国家痛下决心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煤矿的停产整顿“猛药”,有了十几年历史的莲花庵第六煤矿,其实属于一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所称的“''抗药性很强的历史遗留矿井”,它们的“生命力”很顽强。而这种“抗药性”之所以能够产生,多与停产整顿项目监管不严格、关闭态度不坚定、验收不认真等密切相关;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停产整顿等煤矿治理猛药才能有效,莲花庵第六煤矿那些疑问和怪现象才会真正消除。

  □李万刚(北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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