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刘克军:郑州的经济适用房都给谁住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23:56 红网

  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幢6层高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距27米,33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米,大的是150平米的复式。在郑州市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的登记性质是“经济适用房”,均价每平米1580元。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这些房屋中有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又有人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6月12日《大河报》)

  作为一个常住郑州的准“房奴”,我在看到这个消息后真是欲哭无泪:在

房价一路攀升的今天,我们本指望着政府能响应国家政策,推出更多的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让“寒士们”能够真正欢颜地生活在这个城市。然而,苦苦盼来的经济适用房,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政府机关大批团购,被异地企业遥控团购,被有钱人拿来高价倒卖,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建了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给我们这些买房困难户徒添一份伤悲罢了!

  我甚至在想,如果这个消息只是地产商和政府之间永远的秘密,我倒也不会像今天这么情绪激动,毕竟,我至少可以眼不见,耳不闻,心不烦。但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既然把这个小区定性为“经济适用房”,那就代表着政府向人民做出了一项承诺——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都可以参加摇号选房。如今可好,

开发商干脆就不设“售楼处”,且私自更改房屋性质,建设112个地下停车位和150平米的复式住宅,这说明开发商一开始就没打算把这些所谓的经济适用房销售给普通购房者。这一点,我等普通百姓不清楚,难道审批机关、监督部门也不知道吗?政府机关符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难道就审核不出来吗?这些与民争利的政府机关所谓“救市”、“鼓励大家开发郊区”的解释,只不过是他们中饱私囊、逃避口诛笔伐的借口罢了。我绝不相信,在房价疯长的今天,我等普通百姓会因为偏远而舍弃1580元每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更不相信地产商需要政府“救市”;相反地,我倒更愿意相信坊间的传言:那不过是政府与地产商携手渔利的平台罢了,是地产商乘机贿赂政府的手段罢了。

  更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许多符合条件的郑州市民尚且买不到经济适用房,异地的企业就能在郑州的一个经济适用房楼盘一举团购130多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秘密;我只知道,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应对购买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2005年颁布实施的《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购买家庭的户籍和上市交易年限“必须满3年才能购买”“取得权属5年方可交易”。在这种大背景下,政府机关还能够团购经济适用房,异地企业还能遥控团购郑州的经济适用房,炒房者还能够加价10万炒卖经济适用房,你能说出现这种尴尬现象仅仅是地产商违规销售的责任吗?经济适用房的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监管部门难道就可以逃脱失察、渎职之责吗?

  如果政府不能够兑现承诺,不能够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市民买到经济适用房,那么,这样的自住房不建也罢;如果执意要建、且想让有些部门从中渔利的话,那就不应该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更不应该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来公开销售,至少别让我们这些真正的无房者感到郁闷。这点要求,应该不算太高吧?

作者:刘克军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