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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城雄:房产信息公开的关键不在“利润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2:18 新京报

  昨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统计局将从本月起在统计局官方网站按月公布房价相关信息;今后还计划通过统计年鉴披露房地产行业利润情况。

  对于统计局采取的这一信息公开措施,笔者表示欢迎,因为这样至少可以防止房地产相关信息上的以讹传讹或者某些房地产商信口开河。

  不过,公布房价信息甚至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化和抑制房价的作用微乎其微。这主要是因为任何企业包括房地产商的逐利行为是合法的,政府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压制其利润率。任何人投资房地产业的目的都是获取利益,利润率当然越高越好,只要其经营过程不违反法律,那么他们获取的利润都是合法的。甚至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政府都允许他们获取一定的利润,而不会让他们赔本赚吆喝。

  而且,任何竞争性行业的利润率高都不是指责他们的理由,因为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很多领域的利润率也很高,例如高科技领域和风险投资领域,利润率都比房地产业高得多,但是我们不能对他们的高利润率进行任何指责。因此,公开房地产业的利润率,并不会改变开发商的逐利特征,更不会使得开发商将房子降价出售。

  在笔者看来,相较于公布利润率,更具有公布价值、更为迫切的,是公布有关经济适用房的信息以及个人占有房屋量。只有公开这些关键信息,才能抑制和防止不正常的供求关系蔓延。

  首先,必须公开经济适用房的所有信息,让经济适用房的市场更加透明。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保障中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政策措施。不过,这样一项有利于广大群众的政策,执行者的操作过程却极其不透明。比如经济适用房的数量不透明,我们不知道一个城市有多少经济适用房,每个小区有多少房子没有出售。还有出售时间不透明,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出售,只能是撞大运。另外是出售对象不透明,每一次发售的经济适用房到底卖给谁了,大家都不知道,是不是卖出去了也不知道。

  正是经济适用房操作过程的不透明,导致许多该住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住不上,而许多不该住、不需要住的却占着大量资源,或者转手牟利。这不仅让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为房价上涨和非法获利推波助澜。

  其次,必须公开所有拥有多套住房者的信息。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矛盾一部分是由于正常需求造成的,但是很大一部分却是由非正常需求推动的。房地产的供应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可以在价格上涨时,供应出现大规模的增长。房地产的供给受到土地供应的制约,土地供应虽然可以增长,但是增长速度和数量都是有限的,因此房地产的供应增长也是有限的。在供应量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不加任何限制地放开购买,必然会导致部分有购买力的消费者大量进行超出自身使用需要的购买。如果市场原本是供求平衡的,那么这部分超出使用需要的购买就会打破供求平衡,从而推高市场均衡价格。在价格上涨到一定限度之后,必然出现部分人群无力购买的情况。

  那么,公布所有拥有多套住房者的名单,公布其家庭人口和所有住房面积,可以让社会监督其购买是否合理,让那些炒房者无处藏身。而且,这些数据对于政府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精确打击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

  总之,要让政府的调控政策更加富有成效,就需要更加丰富的信息和更透明的市场环境。只有在透明的市场中,才能消除一切不端行为和非正常利益。

  □周城雄(北京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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