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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舟:再造圆明园与铭记国耻并行不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4:01 长城在线

  再过30天,就是圆明园被八国联军烧毁146周年纪念日。近日,从浙江横店集团传出消息,该集团将筹资200亿元,耗时五年在横店再造这个举世闻名的“万园之园”,初步规划占地面积350公顷,与圆明园一般大小。于是,断瓦残垣的圆明园是否需要复建、能否成功复建等问题在业内引发热议。(《国际金融报》9月18日)

  在圆明园是否需要“重建”的问题上,学界也好坊间也罢,反对之声甚重,认为“重
建”圆明园是对于“国耻印记”的损毁。因此,此消息一出,理所当然地引起了一些专家和公众的质疑——“在八国联军的大火中,圆明园已经死了,如今残破的圆明园是那段历史的见证人,不管在哪里重建,价值都不大。”

  这种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然而,浙江

横店集团意图“打造”的这个“
圆明园
”,并非是在圆明园遗址上“重建”,而只是一种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展开的商业运作。与近几年各地兴建的各类“影视城”一样,该“圆明园”无非也是一个供影视拍摄和游客参观的“人工园林”而已。此举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不可能对圆明园遗址构成任何“伤害”。

  有种观点认为,不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国耻的印记”不可“复制”,是独一无二的现实存在,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任何对于圆明园的“重建”或者“复制”,都是对于1860年国耻的遗忘。在笔者看来,这种观念,恐怕是陷入了形式主义。在现代技术还原出来的“圆明园”里游览观赏,就是对那段中华民族遭受欺凌和磨难屈辱史的忘记?这个等式是不成立的。

  相反,如果有商业企业的资本实力和技术实力达到了可以“复制”圆明园的地步,由市场出资对举世闻名的“万园之园”进行“再造”,再现当年的辉煌,也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在重现的辉煌中,我们更能深刻体会到文明被毁、历史辉煌被毁的“苦痛”;在重现的辉煌与历史的破损所形成的鲜明的对照中,我们也更能够“身临其境”地感知国殇、铭记国耻。

  “再造圆明园”与铭记国耻并行不悖,“商业的圆明园”与“国耻的圆明园”并存不悖。民族的整体记忆,对于国耻的铭记,应该化为深深的文化印记刻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成为一种生活常态融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举行各种形式来纪念和铭记国耻,我们更应该妥善地保护好圆明园遗址,让之作为一种历史的刻痕传承子孙后代;但我们又大可不必拘泥于形式,宽容而理性地看待诸如此类“复制圆明园”的商业行为。(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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