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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向宏:SK-II、贸易战与政府决策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9:44 南方报业网

  经济人之吴向宏专栏

  上周我就SK-II事件发表了一篇评论《万一质检总局冤杀了SK-II》。此后有读者反馈,认为我不懂政治,说中国向SK-II采取行动,是为了报复日本针对中国农产品的“肯定列表”,是贸易战,因此不存在SK-II冤不冤的问题,谁让它撞在枪口上了呢?

  这位读者肯定没有注意到,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回答日本记者提问时,已经公开否认SK-II事件和日本“肯定列表”有关,不是贸易战。不过,撇开SK-II事件是否贸易战不谈,这位读者的反馈却暴露了不少中国公众的一种意识:认为只要一打贸易战,就可以罔顾起码的政治准则和商贸规则。网络上经常有人号召不分青红皂白地“抵制×货”,而不论生产×货的那个企业是否真与中国有利益冲突。同样,这次一想到报复日本的“肯定列表”,就认为可以随便抓一个日方企业(其实是美资企业)来教训一顿,而不论是否有站得住脚的理由。

  贸易战当然是不能这么打的。和军事上的战争一样,它是“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在军事战争中,战胜方可以通过掠夺战利品来补偿损失,因此一场战争下来有可能净盈利。贸易战则主要是互相抵制对方产品,不存在任何战利品之类收益,无论胜败,其直接、短期的结局肯定是净损失。这么说来,发动贸易战,应当比发动军事战争还要审慎才是。

  发动贸易战的第一个理由,当然是比经济利益更重要的其他国家利益,主要是政治利益。这类我称之为“政治贸易战”,是不计经济后果的。美国封锁古巴就是一例。古巴公开把美国视为敌人,则美国无论自己经济损失多大也要封锁之。既然不计经济后果,这类贸易战出手前,就应当确保有明晰的政治利益目标。比如要封锁某个国家,或“抵制某货”,那就应该先搞清楚,该国究竟是不是我们的敌国?要知道,世界上任何两个国家之间都不可能完全不存在冲突,只要不达到真正敌对的程度,完全可以用其他手段解决,不能动不动就发起贸易战,禁运这个,抵制那个,那样搞下去最后肯定是自己损失最大。一个真正热爱自己国家、真心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的人,在号召抵制某货之前,就应当先详细论证明白:某国是怎样威胁到了中国根本利益的?单根据网络上捕风捉影的“中×必有一战”之类的口水帖子,单因为某国与我国有一些局部经济利益的争端,就号召“抵制×货”,乃是轻重不分的莽撞之举。

  发动贸易战的另一个理由,就是为了争取未来更大的经济利益,不得不牺牲目前的短期好处。我称这类为“经济贸易战”。显然,它们必须算明后果,权衡出入。假若卷入贸易战,短期损失比所争取的长期收益还要大,这样的贸易战就不打也罢。另一方面,假若有非贸易战的手段,能够以较少的损失达到类似的结果,那么就应当优先选择非贸易战手段。举个例子:2002年开始,欧盟对中国

打火机设置技术壁垒。对此,中国当然可以用贸易战方式回击。但事实上,中国一直是以法律手段、政治斡旋和提高企业自身素质等方式与之周旋。到目前为止,以较小的成本取得了还算令人满意的成果。另一种上乘的手段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亦即以贸易战相威胁,但并不真正动手。比如说,当初美国在
知识产权
问题上压中国,双方就一方面互以贸易战威胁,一方面加紧谈判,结果在最后一刻达成妥协,既解决了问题,又让双方都避免了贸易战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

  就算经济纷争强烈到非打贸易战不可,那也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违背起码的商贸规则。经济贸易战是以短期冲突换来长期更好的贸易环境。如果一开战就胡天黑地,随便抓一个对方企业来,毫无根据地痛扁一顿,这只会恶化长期贸易环境,丧失了贸易战本身的意义。二是要准确打击。比如设置技术壁垒,那就要设在对方占据我国内市场份额较多的行业。从这一点看,我完全相信我国外交部所说的,SK-II事件不是对日本的报复。因为中国

化妆品行业市场显然不是日本产品主导的。如果说拿这个行业来报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那实在是莫名其妙。

  说了这么多,最后一个问题就是:由谁来决定一场经济贸易战是否值得,如何展开?我认为答案是显见的,当然优先要征求最直接受到影响的那些利益群体的意见,一是有关企业,二就是有关消费者。前一条,我认为中国已经做得不错,在各种国际贸易纠纷中,商会等企业界代表已经能够直接参与决策过程。但后一条,我看还有待改进。比如中国在某些行业设置很多贸易壁垒,相关行业的企业固然高兴了,但这些行业的中国消费者就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而他们的不满意之声,尽管很大,却难以传到决策部门耳里。

  (作者系国际商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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