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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原:超生农民工的孩子是无罪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1:46 大河网

    致郑州市人大代表胡大白的公开信

  我谨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给您写这封信,望您能口下留情,不要再逆社会潮流制造孩子不能入学的悲剧了。

  2006年10月11日,您和郑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在郑州视察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
情况后,提了这样一个建议,那就是给农民工超生子女入学设限。您这样说:“我认为我们不仅要关心和保护农民工,也应该对农民工超生子女在郑州入学设置限制。例如目前城市只能给每个农民工家庭提供两个入学名额。”(中新网转引大河网消息)

  看看,您的这种忧国忧市之心多么令人敬佩。但我还是要指出,您的这种提议还不够彻底,您干脆提议郑州市拒绝所有农民工子女入学,不是更能减轻郑州市的压力吗?当然我的这个建议您断然不会接受的,这就是您能做为“我们”的代表而我只能代表我的原因之一,您即使是提这个建议也是要抓住一些法律的依据的。您这样说,言下之意就是:谁让这些民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呢?如今限制你们超生的子女入学,就愿不得我了,毕竟是你们违法在先。但这样的腔调不知为什么我听着很不顺耳,一来是您说出的这种话我真弄不清您这是站在人民代表的立场上还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上,二来还有一点令小民颇为疑惑:难道大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而超生了,就要让惩处的鞭子落在孩子身上吗?

  小民也知道,我国有计划生育法,超生了就是违法,应该受到一定的惩处。但我还知道,违法的是超生孩子的父母,孩子难道也有罪吗?可以说,超生现象是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出现的,其背后有着深层的社会原因。现在我国在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过程中也愈来愈人性化,许多地方政府,更多是直接针对超生子女的父母,例如以前的罚款,还有后来的超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等,而对于孩子,则给予上户、上学等待遇,让他们享受和别的孩子一样的平等待遇,这都表明了我们的政府部门在此问题上头脑还是极其清醒的。孩子是无辜的,借一种针对大人的法律而剥夺他们的基本人权,这是更严重的违法违宪行为。

  而现在,您却借着大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将建议政府将惩处的板子打在孩子身上,真不知您是一种什么想法,真不知您究竟是代表了谁?不是连您自己也承认郑州学校的饱和还有诸如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吗?那为什么您做为一名

人大代表不去督促政府通过加大教育的投入来改变学校的这种饱和状态,却反而希望通过为民工子女入学设置门槛来缓解这种状况,您是一名人大代表,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您本应为人民立言,您担负着监督一府两院的职责,您怎么能无视您的这种身份呢?即使人家郑州市政府的确感到学校饱和的压力要采取措施,也应是人家拿主意,何况人民还指望您对政府部门不合适的政策什么的进行监督呢?如今您把人家政府的职责都揽上了,将来还怎样监督?实在弄不明白您。

  另外小民还以为,如果您是郑州市的人大代表,出于对本地“人民”利益的维护提一些针对外来人口的建议也还能让人理解,但我发现您还是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这就不一样了。既然是全国人大代表,当然是应代表全国人民的,这样看来也是应代表那些民工的利益的。但为什么您就这样敌视这些民工们吗?民工们超生是不对,是应依法受到一些惩罚,但也不至于搞诛连吧?也不至于连那些全然无辜的孩子的基本的人权也不给吧?

  以上是小民的一些浅薄的想法,当然小民水平有限,言语可能有不恰当之处,出口或许语无论次,但却是小民的心里话,您是堂堂的全国人大代表,还请不要见谅。让小民稍感安慰的是,您提的只是建议,郑州市政府还没有明确表示将照办,那些民工的子女现在还没有被限制了,这真是令人欣慰的。在此,小民想幸亏您是人大代表,您只有建议权,否则如果您是政府的决策者,恐怕您的想法早已变成政策了,那小民在这里鼓噪还有什么意义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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