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对贪官的报道也应实事求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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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7:02 长城在线 | |||||||||
今天媒体同时刊出两篇关于贪官情、色失真的报道:一篇是《株洲贪官声称狱中未写〈红唇咒吻〉》(10月17日红网) 指责媒体失实,“情妇”原是其妻。一篇是《安徽女贪官桃色新闻调查:卷宗没有以色谋权表述》(10月16日南方网)。看了报道不禁使人有些被人捉弄的感觉:把妻子当情妇,把在案件卷宗中丝毫没有“以色谋权”的表述当作突出的新闻报道,这一素材从何而来,怎么能有如此明显的偏差。
贪官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追究是必然结果,对于贪官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犯罪后的心态表白进行报道也是非常必要的,贪官的堕落就是一个教材,每个贪官犯罪的事实不尽相同都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员。但是一些媒体对贪官的报道着意添油加醋,特别是对女贪官的报道,在细节上、在隐私上大肆渲染,有些夸大其词,有些纯属于想象推测。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三湘女巨贪蒋艳萍、深圳罗湖区公安局长安惠君,一些媒体在披露她们犯罪情节和因由时,把大量的篇幅放在了她们的桃色新闻上,描述之生动、刻画之细致,让人疑窦顿生。现在,媒体上又涌现安徽省原卫生厅副厅长尚军的桃色事件,经证实这又是一起无确凿证据情况下被夸大了的“新闻”。 媒体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咋看起来是对贪官的憎恨,是为了公众更全面的了解他们的真实面目,淋漓尽致的把贪官龌龊的锐变过程暴露无遗。其实是一种宣传责任的放任,是对贪官应有人权的一种貌视。贪官收审可以说是失去自由的“死老虎”,“死猪不怕开水烫”,不论你说啥,一些绯闻,一些性色与他们贪污受贿等大的罪恶相比只是九牛一毛,他们也许不会全力去计较,不会花太多的精力诉讼于法庭。(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一些“笼子”里的贪官会讨个说法)但它却是一种伤害,不仅是对贪官本人的伤害,更是对其家人的伤害。 贪官作为社会、家庭的一分子,上有老,下有小,有不少的亲朋好友,他们都要进行正常的生活,贪官的犯罪事实对他们的影响是必然的,但是把一些丑陋的东西无中生有,无限的夸大,这种伤害的波及不亚于贪官罪恶事实自食其果带来的伤害。“安徽省原卫生厅副厅长尚军不会想到,在官场苦心经营了大半辈子,被捕之后,竟然那么多人传说她的不堪——有关她的桃色新闻在阜阳,这个中国官场腐败的重灾区,传得沸沸扬扬。这让她的家人感到羞耻和痛苦。在有关报刊到达安徽太和县后,她的亲属将其收购一空,但传言依旧,这些报刊的复印件还在悄悄流传。”(10月16日南方网)。 一些媒体刻意报道没有定论的色欲、艳情,以吸引公众的眼球,满足公众的猎奇心,达到不正当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这种哗众取宠的手法,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不可取,也是同公德和法律相悖。 利用反腐败做文章,搞噱头,开始之初会起到一定的轰动效应,但是离开了事实,超出情理,久而久之就会给人们的视觉产生疲劳,反过来可能影响其真实的部分。女贪官描绘成无色不升,无色不贪不是实事求是的评价,对其本人的处罚,对其家人,对社会都不利。 防腐倡廉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判定贪官的犯罪事实要证据确凿,不偏不倚。对于贪官的报道同样要摆事实,讲道理,实事求是。任何人为的添加都将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罗瑞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