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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贪官以色谋权说法无确凿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7:42 南方新闻网
安徽女贪官以色谋权说法无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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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贪官以色谋权说法无确凿证据

资料图:曾经风光无限的尚军(前排左三)


  尚军简介:

  1954年11月生,女,安徽太和县人,1992年1月至1997年8月任阜阳地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1997年8月至1999年2月任阜阳市副市长;1999年2月至2005年4月任阜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4月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2006年3月29日因涉嫌受贿由安庆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9月19日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材料显示,尚军所涉嫌的职务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其于阜阳市任职期间。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至2005年尚军在阜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发包工程、提拔调动干部、分配安置工作和干预案件等途径,先后收受41人所送钱款计人民币90万余元、美元200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此外尚军还对98万余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女副厅长的桃色新闻

  一次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李某来派出所检查工作,尚军被安排去陪酒。散场时,李某喝多了,所长安排尚军到宾馆去照顾他。李某一把拉住她的手说:“小尚,还是你知道关心我啊……”然后就不老实起来……尚军一边应付着李某,一边说:“听说所里还缺一个副所长……”李某马上明白了,说:“你放心,副所长就是你的了。”尚军倒在了李某怀中。李某说到做到,很快尚军成了派出所副所长,不久又当上了指导员。

  新来的公安局长知道尚军与前任领导有风流韵事后看不起她,不久就找个理由把她调到一个偏远的派出所任职。尚军不甘心,她又悄悄找到已调任县法院副院长的李某,让他把自己调到县法院工作。在李某的引荐下,尚军顺利调入县法院并凭着自己的身体“本钱”,博得了县里主要领导的好感。结果她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就当上了县法院的副院长。

  1990年春的一天,时任阜阳地委书记的王昭耀到县法院检查工作,尚军觉得大靠山就在眼前,一定要想办法靠上。于是从汇报工作到吃饭的酒桌上,她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充分表现自己,很快就吸引住了王昭耀的眼球。

  尚军见已经达到了初步目的,于是隔三岔五就跟比她大8岁的王昭耀“打成一片”。不久,尚军就坐上了太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宝座。王昭耀的家属在200公里外的宿州市,为了方便跟王昭耀厮混,尚军在阜阳市买了套房子,每到周末就名正言顺地回到“家”里,而这个“家”的“男主人”自然是王昭耀了。

  不久,王昭耀告诉尚军,自己很快就要到省里任职,尚军觉得跟他提要求的时候也到了,就说:“我要是能调到阜阳来工作,以后到合肥看你就方便多了。”王昭耀当即表态,让尚军到阜阳中院任副院长。果然,在王昭耀当上安徽省副省长刚刚4个月的时候,尚军就如愿升任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昭耀高升之后,王怀忠成了新任地委书记。尚军千方百计接触王怀忠,而王怀忠早知道尚军与王昭耀的关系,正愁无法接触上王副省长呢,而尚军是再好不过的一块跳板。一次,王怀忠到市中院视察工作,中午吃饭的时候,尚军主动坐到王怀忠的旁边。两个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在酒桌上眉来眼去。很快,尚军就成了王怀忠在阜阳国际大酒店总统套房住处的常客。

  在“二王”的关照下,尚军很快荣升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此后,在“二王”的关照下尚军依然一路升官。阜阳撤地建市后,她升任副市长,接着又被任命为市政法委书记,一年后,她的第二个情人王怀忠升任副省长,她也升任阜阳市委副书记,主管政法、计生等工作……

  摘自2006年8月湖北《前卫》月刊,作者为丁香、小钟,此文章主要内容先后被数家媒体转载或引用,进而被全国众多都市类报纸转载传播。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安徽阜阳、安庆

  安徽省原卫生厅副厅长尚军不会想到,在官场苦心经营了大半辈子,被捕之后,竟然那么多人传说她的不堪——有关她的桃色新闻在阜阳,这个中国官场腐败的重灾区,传得沸沸扬扬。

  这让她的家人感到羞耻和痛苦。在有关报刊到达安徽太和县后,她的亲属将其收购一空,但传言依旧,这些报刊的复印件还在悄悄流传。

  尚军真的是一个“以色谋权”、靠“性贿赂”一路升迁的女人吗?为何阜阳出了那么多的贪官?为求事情真相,本刊记者奔赴阜阳、安庆调查。

  初中生警察

  公诉材料显示,尚军出生于1954年11月,不是某些报刊传言的1957年,而且她也不是工人家庭出身——父亲原为太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干部。不过,由于孩子众多,小时候的尚军生活在一个颇为窘迫的环境中,在家中不仅喂过猪,还养有许多小鸭子,都用来卖钱补贴家用。作为家庭子女中老大的尚军,自小懂得生活的艰辛。

  1970年,16岁的尚军到太和县食品厂上班,工作就是扛糖包。1972年,18岁的她调入太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做起了一名负责内勤的女警察。

  尚军的前夫告诉本刊记者,那个时候,整个公安系统内,女性警察为数甚少,原因是很多人不愿意去干这个活,一辛苦二危险,但对于尚军而言,从食品厂到派出所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水上派出所,尚军工作很努力,破获船民偷煤的案件后,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她把赃款一一登记下来,全部上交,还曾经连续几天辛勤工作,以至于回到单位竟然昏倒在地。

  努力获得了回报。尚军不断得到嘉奖,获得了太和县当时公安系统惟一的二等功,也得到三等功。1980年,她升任水上派出所的副指导员(指导员空缺)。

  不仅努力工作,那时的尚军更会构筑与领导之间的良好关系,这也是她业余生活的重要内容。她前夫回忆,那时他和尚军都在水上派出所工作,他的空闲时间全部放在了看书上,但尚军空闲时间则常去和领导谈心,给所长的小孙子弄些好吃的什么的,一来二去,和领导关系搞得很好,而且尚军嘴巴特甜,对领导常是“叔叔、阿姨”叫个不停。

  当时任太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不知怎么回事,他那个时候经常见到尚军,“常在眼前晃”。

  和当地流行的通过婚姻改变命运一样,出身于一般干部家庭的尚军,也有想通过婚姻关系这条便捷通道进入更高级别家庭的想法。一位知情者回忆,尚军曾托人作媒,想和一位县委常委家的孩子联姻,无果后,她和同事、后来的首任丈夫(也是当时县委常委之子)谈起了恋爱,1979年结婚,“结婚在当时算是很晚的了”。

  突击副院长

  1984年,30岁的尚军以水上派出所副指导员的身份调入太和县法院任副院长。这个决定让很多人吃惊,因为,无论是从专业还是从文化层次上,“文革”中的初中生尚军似乎都不足以胜任法院副院长。

  时任院长的王治仁回忆,有一天,当时县政法委书记张西德(曾和《中国农民调查》作者打官司)对他说:我给你推荐一人,工作很努力,是个女同志,很不错。之前,王治仁从没听说过尚军,现在领导发话,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科班出身的他尽管心有疑问,但也不好说什么。很快,尚军走马上任。

  尚军的上任,引起法院内部一些年轻大中专毕业生的不满,有人将尚的调动归功于她公公县委常委张某,王治仁只好以“这是县委决定,干部要四化”来搪塞众人之口。但很快,尚军以她一贯“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平息了众人的猜疑。

  更让众人吃惊的是,1988年前后,身为法院副院长的尚军竟然和公安局局长廉某竞争起惟一的县委常委空缺!

  从副指导员调入法院任副院长,尚军只是副科级。1986年前后国家规定,法院升格,县法院院长为副处级,副院长为正科级,尚军得以转正。但法院院长不去竞争县委常委,而一个女副院长却去,众人都想不通。

  这次县委常委的暗中角力以尚军失败而告终,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尚军在领导心中的好印象。此事过后,尚军夫妇一起去看望一位县里面的主要领导,这位领导当着自己夫人的面,对尚军大加赞扬,说女同志就应该像尚军这样,吃苦能干。这让一直搞材料的她前夫感叹不已,认为自己的路走偏了。

  两颗子弹

  尚军很快等来了另外一次机会。

  当时,太和县法院住房紧张,刚从军队转业回来的一位副院长李某急需要住房,但法院又经费紧张,于是,“经过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诉讼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征地建房”。不久,有人告发了这次违规的决定,法院院长王治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990年5月被调走。

  让人惊讶的是,同样参与党组讨论的副院长尚军,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分,而且还官升一级,接任太和县法院院长一职。这让法院同事颇为费解。

  扶正后的尚军开始尽量展现自己的成绩。他们在县政法大楼组织了一次规模浩大的展览,邀请县委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全省法院系统的兄弟单位过来参观交流。

  这次展览的具体影响不得而知,但尚军获得了她需要的效果——阜阳地委分管组织的徐某和太和县委主要领导都对其工作大加赞叹。

  更吸引眼球的是,彼时的太和县法院出了一桩悬案:在门、窗都完整无损的情况下,院长尚军的办公桌上被放置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颗子弹!

  这被当时的太和县委当作一起严肃的政治斗争。因为在外界看来,这肯定是尚军铁面无私得罪了一些什么人所致。于是,县政法委从公、检、法系统抽调人员来侦破案件,结果不了了之。

  多年后,人们才明白,这似乎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局:“子弹事件”不仅为尚军升迁埋下了绝佳的伏笔,也为法院另外一位副院长李某接任院长提供了契机。

  1992年初,任太和县法院院长仅一年多时间,尚军升任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院长李某接任院长。这又一次让人们跌了眼镜。“因为尚军工作能力一般,业绩也一般,尽管进修过,但也还是初中水平。”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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