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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无直接利益冲突苗头并不可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0:00 新华网

  余丰慧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引起专家、党政干部的普遍担心,他们认为,这首先表现为群众利益从广义上看受到损害的情况比较多发,进而导致社
会情绪异变;其次,“无直接利益冲突”本身的化解非常困难,只能治本,难以治标(10月17日新华网转载《瞭望》新闻周刊)。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提出后,媒体评论很多,网民议论不断,社会反响很大。有人认为,“无直接利益冲突”苗头的出现是一种好现象,它标志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和民主意识的提高,参与社会事务意识在增强,

维权意识在增加。也有人认为,“无直接利益冲突”苗头的出现是一个危险信号,标志着社会矛盾加剧和激化,社会对立情绪出现“普遍性”的苗头,社会情绪开始异变。后一种看法大有把这种现象视为洪水猛兽的味道。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确实是严重的。在一些乡镇、城区以及政府机关门口,一旦遇到一些群体性事件,围观、起哄、喊叫甚至助打的旁观者大有人在。但是,有一个特点我们要注意到,“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大多数发生在群众与政府公务人员之间,即:群众与党政干部、人民警察、城管等执法人员之间。一个网友的留言应该引起反思:现在在街上大喊捉小偷没人帮忙,打警察就一大群人围过来打。群众与群众之间发生矛盾与冲突,包括吵架和肢体接触,无故起哄的围观者并不多,只要警察一到场,起哄就马上开始。

  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出现,决不能埋怨人民群众,甚至大骂群众素质低、不懂法。关键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应该深刻反思。有的地方政府严重失信于民,政策朝令夕改,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听干部话往往吃大亏;有的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土地赔偿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问题上,一面克扣百姓资金,另一面却收受

开发商贿赂,这种巨大反差,百姓怎能信任政府;百姓之间,百姓与企业等利益集团之间发生纠纷,只有指望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公断,而有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吃了原告吃被告,结果严重丧失公正、公平原则,使百姓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这怎么能让百姓拥护执法队伍。公务人员队伍里的腐败现象已经让广大百姓深恶痛绝,以权谋私,给钱才办事,这种腐败现象直接侵害的是底层百姓的利益。

  上述侵害百姓利益的现象,一旦遇着群体性事件,就会发泄和表现出来。就某一事件来看,一些起哄者、助打者看似“无直接利益冲突”,其实,他们要么以前利益已经受损,要么担心以后类似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出现,其实并不可怕。它给政府一个提醒和警示,把社会的真实情况特别是民意直观地反映了出来。从这层意义上说,是一个好事情。

  解决“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关键在各级政府,在公务人员队伍。只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好社会公平与正义,“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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