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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400万保安大军与200万草根NGO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02 国际在线

  作者:鲁宁

  不读报不知晓,读了报吓一跳。最新一期《瞭望东方周刊》披露,国内现有保安从业人员400万人,保安已成新兴产业,年产值400亿元。

  公安部2000年时出台有《保安服务公司管理若干规定》,此“规定”设专项限制条款
,保安公司只许公安机关组建并管理。有人说这叫吃“独食”,又属典型的行政垄断。依我平时所察,公安做不到吃“独食”,大量私人保镖队伍的“地下生存”就是例证。如此又说明,在整个中国,实际吃保安饭的人数,恐怕要远远超出400万众。

  400万就十分了的,超过国内武警加警察的总和。保安队伍大体由两种人构成。像上海,保安公司主要从国企下岗职工中招募,年龄以中年为主。也有相当数量是青年人,其中又以退伍军人为主。有识者多次建言,这样一支庞大而特殊的队伍,一个特殊且敏感的产业,在任何国家都不可等闲视之,当制定专项法规将其纳入法治轨道。

  政府采纳建言,正抓紧制定《保安服务业管理条例》,“条例”大于“规定”,前者属法规,后者只是行政规章。政府在此领域的法制化努力值得肯定。

  据说打算明年颁行的“条例”有两大亮点:一要打破垄断,保安产业的大部分实行“市场化”运作;还要允许私营“镖局”合法经营。就百姓而言,对这两条未必关注,百姓更期待公安以“条例”为依据,加强保安服务业监管,至少能使保安队伍中的“打手型”队员得到清除一批,能多多少少改变一下目前保安队伍鱼龙混杂之乱局。

  议NGO得先作个解释。此乃“非政府组织”俗称“民间组织”的英文缩写。还要解释一下“草根NGO”,这是中国特色的称谓。外国法律,百姓组建NGO只须找政府备案,故无“草根”之说。中国法律,百姓组建NGO得找政府审批,通常被批准的不多。于是,才有草根NGO一说。所谓“草根NGO”,其实就是非法NGO。中国学者不缺智慧,“草根”比“非法”温文尔雅得多。

  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援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数字披露,中国的草根NGO有200万个左右。经正式审批组建的NGO大约有30万个。照说30万个也不少,问题是这些有“身份证”的NGO大多数是官办的,与国际上对NGO的定义名实不符。中国的事总挺滑稽的,宪法规定结社自由,国际时势潮流又不能长期相背,那就NGO一回,当然,底线是官办为主。早些年有一阵子,NGO一度是个“麻烦”词汇,众媒体皆主动避之。今日官办的“大牌”新闻周刊公开报道清华大学NGO研究成果,这个变化着实可喜。我以为,观察评价中国社会进步还是退步,就在这类细枝末节处。

  像中国这样有数千年专制传统如今又面临艰难转型的大国,如果一夜间放开NGO,肯定使不得、试不起。但是,着眼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态势,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之迫切,放松对NGO的管制,逐步由管制转变到引导,乃趋势和必然,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年长者留有美好回忆,上世纪五十年代路不拾遗,今天需要400万保安配合公安维持治安,背后是治安难局一路发展。百姓诟病越来越缺乏安全感,说到底是在抱怨社会越来越不和谐。那么,治安与NGO有联系么?有!这恰是我把400万保安大军与200万草根NGO揉到一起加以议论的原因。

  大家想,利益多元导致社会多元,社会多元又加剧利益多元分化。利益越多元,相应的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这个时候,被誉为社会冲突“缓冲器”,利益纷争“调节器”,“民意传导器”,官民矛盾“协调第三方”的各色NGO就可大显身手,着力于和政府一起化解矛盾、妥协纷争。如此一来,群体事件不会闹腾为治安事件,长此以往,各种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平衡,治安自然逐步改善,保安产业与NGO之间出现良性的此消彼长,这不就是和谐追求之一么?

  当然,一切一切的前提是先要允许草根NGO合法化生存。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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