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短信诽谤领导案”为何会历史重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18 红网

  近日,安徽五河县两位教师,因为不满县里安排的校长人选,编了两段打油诗,用手机短信发给有关部门领导,而被降级、撤职处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并“根据案情和涉案人员的表现,保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权力。”(据11月24日《江苏法制报》)

  这件事发生在八、九月份。和前不久引起广泛关注的重庆彭水县秦中飞打油诗短信诽谤案几乎同时。横向对照一下,发现二者的构成元素竟如此相似:县城、短信、打油诗讥刺时弊、被当地政府严厉惩治……五河、彭水隔黄河,越长江,出现这样的不谋而合,说明两地的言论环境可能某种相似性。

  其一是,人们用手机短信这种现代科技手段,表述自己的失望、不满、愤怒,说明当地言路非常之窄,缺乏正常的表达意见的渠道。秦中飞诗中反映的市政乱象,是市里决策失误的产物。作为一个

公务员、一个市民,他当然有权利持不同的看法。但是他可能没有任何有效渠道表达意见,影响决策层;两位从教20多年的优秀教师(其中一人还是
人大代表
),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质疑校长人选的资格能力,也分别向组织部、纪检委和部分县领导反映过问题,但还是无法让县领导收回从工厂派一个校长来的成命。面对“天意从来高难问”的困境,现代的手机短信,正好提供了一个迅速直接无障碍的信访通道。而用打油诗这样一种隐晦曲折的诉说形式,正是群众的言论意见被经常性压制的后果之一。

  其二是,当地政府不惜动用公权,强力打压民众的这种表意方式。法律专家事后分析,秦中飞案从法律上不构成诽谤罪要件,但实际情况却是以诽谤欲加之罪,并且非程序操作。五河县更是联动公安、监察、人大甚至媒体(当地电视台),这些本该相互制约的部门,口径高度一致,行动高度一致,可见当地政治生态的高度集权特征。扑灭不同声音,力度丝毫不亚于几百年、几千年前家天下的皇帝们搞的“文字狱”。五河县电视台这样报道此案:“对此,全县上下反映强烈。为查明匿名手机短信的始发者,打击其非法气焰,整饬社会风气,维护我县的政治稳定,县公安局进行了内查外调,一举侦破了此案。公安部门透露,这是一起严重的有组织、有计划、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造谣诬蔑、混淆是非、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这些杀气腾腾的文字更是大有文革遗风。“维护我县的政治稳定”,几句打油诗竟戴着这样一顶硕大无比的帽子,想想就觉得好笑。

  当地一把手对老百姓的街谈巷议如此大动干戈,或者是因为作事理亏,心里虚得很;或者是给歌功颂德惯坏了(他们掌控了当地的宣传工具),听不得反对声音,怕折了官威。他们心里面有的是官本位、有的是一言堂,有的是公法变家法,就是一点都没有现代政治的气象。

  治县犹如治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王朝,就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塞人们的嘴巴,比堵塞河道后果还要严重)的道理。封建统治者把言论自由当成洪水猛兽的,最终让他们的王朝在民怨中瓦解。可见堵不如疏,疏不如放。言论是一面镜子,放开言论,才能知道民心的向背,治政的得失。鲁迅先生早已经典地指出了沉默的两种后果。说话权、议政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也是构建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石。即或有逾轨,也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调整,千万不要搞“拍脑袋”治县。仁者爱山,智者爱水,彭水、五河县的领导们不可不知啊。稿源:红网 作者:谢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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